河北省工程系列機電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 ………
河北省工程系列機電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
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具有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以及本專業的標準、規范、規程,了解相關專業知識和本專業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能將新技術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有較豐富的專業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一般性技術問題,業績較顯著,取得一定價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術創新中取得較好效果。有培養和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機械、電工電氣(器)、能源動力與工程專業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和實驗研究、科技和生產管理、機電設備系統集成及運維,重大機電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技術改造以及與其關聯技術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數累計達到同級任職要求的最低年限數量。
(五)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相對應學歷申報。
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一)參與完成市(廳)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或對促進行業發展有影響的新產品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究、以及成果產業化過程中的主要制造工藝技術開發和生產管理工作。
(二)參與完成對行業、產業、企業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
技術改造方案、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
(三)參與中型工程項目的新建、擴建或技術改造的關鍵技術研究、方案制定、機電設備的成套技術及安裝調試工作;主持中型機電工程項目的成套設備及工程項目的國內外招投標方案制定并實施。
(四)參與完成本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設計、實驗研究工作,關鍵技術達到國內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并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
(五)參與本專業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或企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制定的關鍵技術研究工作。
(六)作為技術人員參與本單位工程項目設計、技術改造等,并在工作中發揮較好作用。
(七)從事技術轉移轉化、科技企業孵化培育、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與科技培訓、科技服務等工作。
四、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獲市(廳)級科學技術三等獎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作為技術骨干完成本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設計、實驗研究工作1項以上,經驗收,關鍵技術均達到國內同類產品先進水平以上,并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以驗收材料為準)。
(三)參與完成對行業、產業、企業發展有影響的項目的規劃、可行性研究、技術改造方案、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1項以上,研究提出了關鍵技術方案,項目實施并驗收,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以驗收材料為準)。
(四)參與完成市(廳)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重點投資項目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1項以上,對項目關鍵技術的突破和解決發揮了作用,項目已通過主管部門驗收。
(五)獲得國家I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或國家II類知識產權2項以上核心技術的主要發明人(以專利證書為準)。
(六)參與制訂、編制本專業國家、團體、行業、地方標準或企業技術標準、規范、規程1項以上,對其中主要技術的研究和實驗方法的制定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主管部門備案并公布實施(以主管部門備案文件為準)。
(七)參與完成1篇以上本專業項目的技術經濟分析和市場分析研究報告,研究成果被主管部門采納;或參與科研或工程項目的實施,完成有關技術情報資料搜集、整理、匯編、提出的研究報告并被應用。
(八)撰寫本人直接承擔項目的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實驗研究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2篇以上,研究成果明確,創
新性較強,并得到認可和采用。
(九)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限前五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獨立撰寫2萬字以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其中在全國性學術研討上交流論文視同為公開發表論文)。
(十)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與企業主營業務核心技術研發和產品設計,并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須提供效益證明)。
(十一)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技術轉移轉化、科技企業孵化培育、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與科技培訓、科技服務等工作,受到當地政府表彰。
(十二)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編寫地方科技發展報告或制定地方科技政策等,得到當地政府認可或頒布實施。
(十三)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與1項以上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項目并撰寫技術研究報告1篇以上。
(十四)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主持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推廣,單項轉化科技成果收益10萬元以上(轉化收益及轉讓合同以科技部門登記為準)。
五、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二)省(部)級:省是指行政劃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享受副省級待遇的地區;部是指國務院的部、委、總局等。市(廳)級:市是指設區市,廳是指省政府的廳、局、委、辦等。
(三)年度考核:對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對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對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4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五)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被授權的行業學(協)會舉辦的各種專業評獎,及省職改辦認定的其他市(廳)級獎勵,是對專業技術人員在科學研究成果和業務工作方面突出業績和創新性的肯定。獎勵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和市(廳)級。
(六)本專業國家級獎項指由國家科技部頒發的獎勵(5個子項),省(部)級獎項指由省科學技術廳和國家各部委及授權的學(協)會頒發的獎勵,如: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省農業推廣獎、省山區創業獎和大禹獎、安濟杯、全國優秀工程咨詢獎等。
(七)項目按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及市(廳)級;按來源分為下達項目和合同項目。本條件中國家和省下達的項目分為三種: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在項目任務書中會有明確說明;合同項目的分類,參照有關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根據其相當規模與技術復雜程度比照執行,并在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八)主持、項目負責人(含設計總負責人、施工總負責人、課題總負責人)是指負責該項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確定項目的總體設計方案,編寫工作大綱,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完成任務和解決關鍵技術問題及疑難問題,協調各專業工作,確定總進度計劃,并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撰寫成果總報告的人員,一般為項目第1名。參與主持、技術負責人一般為項目前3人,指參與者至少參加了該項目工作量的70%及以上,相關報審資料中應附有證明材料,如:總結、單位證明、項目實施過程中有本人簽字的相關資料等。技術骨干是指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關鍵工作,或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的人員,或分支專業技術負責人,一般為項目人員的前5名,對于大型項目為前7名。
(九)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貢獻者(該項科技成果自始至終從策劃、研發、試驗全程參加)。一般1-2人,較大綜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過5人。
(十)主要參編人員是指完成國家級任務的前5名、省級任務的前3名。
(十一)國家I類知識產權包括國家授權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Ⅱ類知識產權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
(十二)自主知識產權的主要發明人,是指I類知識產權發明人的前5名、高技術水平Ⅱ類知識產權發明人的前3名。
(十三)團體標準是指省級及以上行業協會制定的團體標準。
(十四)在“四、業績成果條件”中,同一事項若同時符合條件中幾個條款,僅認可其滿足最前面的一個條款,不累計。
(十五)公開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書號的學術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學科領域內從事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撰寫的在理論上有重要意義或實驗上有重大發現的學術研究成果,不包括編著。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正式學術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收錄的期刊。論文應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論文信息的檢索,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
(十六)基層專業技術人員:指縣級(不含)以下從事機電工程專業工作的人員。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熊老師,職稱一步到位怎么參加評審啊,我看評審條件上也沒寫啊,是現在不能一步到位評職稱嗎?職稱申報的業績材料都包括什么呢?每個人工作崗位不同,實際接觸到的材料和項目內容也不同,最后提供的業績也肯定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