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002482429/2022-781144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生態環境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省級有關單位,廳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號)精神,現將2022年度全省生態環境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按照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專業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環發〔2019〕15號,以下簡稱《評價條件》)規定執行,可登錄http://sthjt.zj.gov.cn/art/2019/7/8/art_1229263059_2249150.html查詢。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9〕31號)精神,世界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中華技能大賽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可直接申報正高級工程師。
申報人員的學歷、業績材料等取得時間原則上截止至單位公示首日。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從聘書起聘時間算起,計算時間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報要求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把品德放在評價首位,強調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堅持客觀公正評價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注重體現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代表作品等標志性業績。
(二)落實繼續教育要求。個人繼續教育學習情況作為職稱申報必備條件,根據《浙江省環境保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浙環人〔2018〕2號,可登錄http://sthjt.zj.gov.cn/art/2018/6/14/art_1229263059_2249156.html查詢),申報人員應達到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應學時規定。各地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職責,核實近3年(2019-2021年)申報人員的繼續教育情況。申報人員2019、2020、2021年度繼續教育情況須通過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上傳個人繼續教育學時登記證明,通過管理系統生成三年學時匯總情況,每年度滿足90學時要求。
申報人員參加省人社廳(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省經信廳(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各設區市人社、經信及建設等部門設立的學時登記平臺取得的專業科目和公需科目可等同為生態環境專業科目和公需科目。
(三)事業單位實行評聘結合。全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評聘結合要求,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各單位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擇優推薦參加評審,并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中申報核定崗位。
(四)省外證書申報。申報我省生態環境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人員,如持有的是省外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其職務任職資格須由調入地的人力社保部門確認后才能參評。
(五)山區26縣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山區26縣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加大在山區26縣(名單詳見附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量化賦分權重。對工作單位注冊地為山區26縣的申報人員在聘任工程師后,工作年限滿10年但未滿15年的計2分,滿15年但未滿20年的計4分,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計6-12分(每增1年加1分,上限12分)。
三、申報程序和形式
全省生態環境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實行網上申報。通過個人申報(須先行建立個人業績庫,并經所在單位審查通過)、單位審核、主管部門和中評委推薦等程序,報送至省生態環境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個人申報(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不具備《評價條件》規定的學歷或者資歷且以自評分形式申報的人員,必須上傳《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評價表》(附件4)且量化評價自評分須達到80分以上,同時由本專業2名正高級專家舉薦并上傳舉薦意見(見附件3)。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個人信息、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重點審核,對送審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保證其內容清晰、格式規范。如有自評分申報人員,用人單位須對自評分進行復核。
(三)主管部門及中評委推薦。申報人員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人力社保部門或省級單位和中評委需登錄管理平臺進行材料接收、審核和推薦工作(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中評委實行審核推薦。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賬號與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錄賬號相同,可自行注冊;有關主管部門和中評委賬號由省里統一分配。具體申報辦法、審核操作辦法詳見附件1、2。
四、其他要求
(一)送審材料要求。
1.申報人員提交評審的業績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過多過雜,上傳到系統中的佐證材料務必清晰完整、方便閱覽。
2.申報人員主持完成的工程項目、科研項目、政策標準等需上傳完整的電子版佐證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人員參與完成的工程項目、科研項目、政策標準等需至少上傳項目封面頁或相關依據證明作為業績佐證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3.申報材料須為聘任現專業技術職稱以來取得的業績成果,上述范圍以外的申報材料請勿上傳申報。申報期間內,論文期刊類業績已錄用而未見刊的,可先上傳論文錄用證明,但不作為有效業績;在評審開始前若論文或著作正式發表,可將期刊或著作封面、目錄頁、論文頁等相關佐證材料寄送至高評委辦公室,即可視作有效業績材料。對申報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規范的將根據嚴重程度扣除相應量化賦分。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推薦單位負責。
4.申報人員所在用人單位要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系統。
5.打印帶有“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服務管理平臺”水印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紙質版一式3份(參加面試人員4份),逐級審核蓋章后報送正高評委辦公室。不再需要提供包括花名冊、委托評審函等紙質材料。
(二)學歷認證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員,可自動提取相關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動提取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登記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明材料。
(三)社保證明要求。根據省人力社保廳文件(浙人社發〔2019〕21號)要求,本省內申報人員由系統自動獲取人力社保部門相關數據,若社保記錄獲取不完整的,需提供與任職經歷相一致的社保或養老保險證明。在外省交納社保的申報人員,需由個人提供省外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
(四)面試答辯要求。所有參評人員均需參加面試答辯,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證書發放。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錄申報管理系統或至浙江政務服務網“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欄目,自行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根據浙人社發〔2017〕117號文件精神,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六)收費標準。《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02〕229號)規定,高級職務評審費每人280元,高級職務推薦費每人150元。
(七)紀律要求。凡是發現申報材料中存在冒用他人業績、偽造繼續教育記錄、偽造公章及工程業績證明等職稱評審弄虛作假行為,當即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對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人事代理機構等未嚴格履行審核責任,發生申報人員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予以通報。
(八)申報時間節點。網上個人申報時間為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31日;所在單位審核報送截止時間為9月15日;各市中評委和省直主管部門對于正高級工程師申報人員的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聯系方式
省生態環境專業正高評委辦公室,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學院路117號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處;聯系電話:0571-87995873,0571-28869026。
附件:1.申報人員網上申報辦法
2.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操作辦法
3.舉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家意見表
4.浙江省生態環境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評價表
5.山區26縣名單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