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社會人才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2-08 09:35:11來源:人才評價交流部各有關單位
現就開展2022年度社會人才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一)檔案在我中心代理,并在陜西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有合法生產、經營手續的單位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2022年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的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參評人員僅能選擇一個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二)評審專業領域:機械、電氣、能源動力、建設、土木、
水利、測繪、化工、地質、交通運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環境。參評人員申報評審的專業應與本人現在從事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愛黨愛國,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備工程技術領域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2.參評人員近5年個人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3.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學習。從2018年開始,每人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公需課學習不少于24小時,專業科目不少于56小時。
(二)學歷、資歷、科研、業績條件
申報高級工程師,應具備下列條件:
1.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工程項目,能夠解決復雜工程問題,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4.應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
參評人員學歷,須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申報專業是指評審范圍內所涵蓋的工程系列專業;所規定的學歷學位專業應與申報專業相同或相近。
(1)博士學位,聘任工程師2年以上。
(2)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
(3)后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3年以上。
(4)大學專科學歷,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8年以上。
(5)后取大學專科學歷,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3年以上。
(6)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縣以下(含縣級)基層單位工作,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5年以上。
(7)后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縣以下(含縣級)基層單位工作,聘任工程師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8年以上。
5.申報人員在聘任工程師期間,應具備下列業績成果中兩條(含)以上:
(1)聘任工程師期間,在本專業公開出版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2篇(須具有ISSN和CN刊號),其中1篇論文可用能夠體現專業技術水平的專利成果、技術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技術規范、行業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專業學術著作1部,著作須具有ISBN書號,獨著3萬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萬字以上(合著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論文、著作均需提供網絡查詢截圖。
(2)作為前五完成人完成3項(含)以上工程設計、建設、生產、技術改造項目,通過相關部門項目驗收或鑒定,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作為前五完成人承擔過1項(含)以上大中型企業的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產品研發、應用等項目,通過相關部門項目驗收或鑒定,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獲市級(含)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主管部門授予的有關生產、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榮譽稱號。
(5)獲得省部級(含)以上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等科技獎勵。
(6)獲得市級(含)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專家榮譽稱號,或入選市級(含)以上人才工程項目。
(7)參與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任務表現突出,獲市級(含)以上黨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市(廳)級(含)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8)獲得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1項(為前五完成人);或獲得國家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2項,均為前三完成人。
(9)參與完成1項(含)以上省(部)級(含)以上科研項目,通過有相關部門項目鑒定或驗收。
(10)參與完成1項有關工程技術領域的國家、省部級行業、省級地方(含)以上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等起草和制定,標準或規范并頒布實施。
(11)作為前五完成人解決工程技術關鍵技術難題,填補行業內某一技術領域空白或對技術有較大提升,通過相關部門項目驗收或鑒定。
(12)任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總工程師或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安置180人(含)以上就業或年上繳稅金250萬元(含)以上。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聘任工程師不滿規定年限的專業技術人員,但工作實績突出,取得工程師職稱后達到上述科研、業績條件中三條以上,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
(三)職稱外語、計算機能力要求
對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做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確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近三年來被單位通報批評者。
2.任現職以來出現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企業(單位)、個人有嚴重失信記錄,被列入“黑名單”的。
5.企業(單位)、個人提交弄虛作假材料的,取消當年參評資格,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在全省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三、評審推薦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報(2023年2月15日— 2月28日)
參評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通過互聯網訪問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進行注冊(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登錄網址: 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網頁提示填寫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電子支撐材料后,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簡表》。參評人員確認填報的評審材料無誤后,提交所屬單位審核。符合破格條件且進行破格申報的參評人員需在系統中導出《破格申請表》,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由參評人員將《破格申請表》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傳至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并確認無誤后,提交所屬單位審核。
(二)單位審核公示(2023年 3月7日前完成)
各用人單位通過互聯網訪問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登錄賬號由所屬區縣人事部門或主管單位負責分配,已有登錄賬號的使用原登錄賬號),審核參評人員提交的參評信息,并將參評人員《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簡表》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公示證明上傳至系統“公示證明”欄目。各單位應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審核把關,符合參評條件的資料審核送審至“陜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不符合參評條件的人員資料不得提交。
(三)評審公示
評審結果通過陜西人才公共服務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關事項
(一)職稱資格確認。外省(含中央駐陜、軍隊轉業)調入我省的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確認按照職稱確認工作要求和我省對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職稱確認和職稱晉升可同時進行。
(二)職稱資格轉換。已評聘非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本人確因工作需要而轉換到工程技術崗位,須在工程技術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按照職稱轉換工作要求和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進行轉換評審。轉換評審按照本通知要求實行線上評審,轉評與晉升不能同時辦理。
(三)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按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陜人社發〔2021〕36號)執行。
(四)突出貢獻工程人才和引進高層次工程人才職稱評審按《陜西省突出貢獻人才和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陜人社發〔2019〕40號)執行。
(五)工程專業技術人才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按《關于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陜人社函〔2019〕181號)執行。
(六)參評人員的學歷、任職資格年限計算時間,參評論文、科研項目等發表、完成時間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參評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獨立完成,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均不能作為參評論文。
(七)參評人員個人社保繳費證明等資料,須為相關部門出具2022年10-12月份申報單位為參評人員繳納的制式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參評人員申報單位(推薦單位)、工作單位、社保繳納單位和職業資格注冊單位須為同一個單位。
(八)所有參評人員均須參加現場答辯,答辯環節安排另行通知。
(九)本次評審實行電子化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五、收費標準
按照物價核定的收費標準,高級職稱評審收費標準為每人400元,交納的評審費不退還。
六、有關要求
(一)參評人員和有關單位應認真學習《陜西省職稱評審操作手冊》(詳見網上申報系統主頁),按照《手冊》規范進行操作,以免影響正常評審。職稱評審電子化申報材料須嚴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傳,詳見附件。
(二)材料審核、修改工作于2023年4月19日17:30結束,屆時系統將自動停止信息傳送,個人或單位(包括主管單位)均不能再通過申報系統修改、提交信息。
(三)審核通過的參評人員,由單位經辦人前來辦理繳費事宜。繳費時間:2023年4月23日—4月27日, 提交資料:陜西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中導出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花名冊》一份(A4單面打印,蓋單位公章)、《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評審簡表》一式三份(A3雙面打印,蓋單位公章)。
(四)參評材料若存在涉密情況,需經過脫密處理后上傳。
(五)已在其他評審機構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的人員,請勿重復申報,即使在我中心評審通過,也無法辦理電子證書,請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嚴格審核。
申報系統登錄網址: http://1.85.55.147:7221/zcsb
聯系電話: 029-85261572
技術支持: 029-82210159
中國西安人才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陜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