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經濟系列正高級經濟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 ………
河北省經濟系列正高級經濟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
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具有系統、深厚的專業理論和實務經驗,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或經濟政策。熟練運用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高標準組織設計、實施和評估經濟項目或活動方案,提升經濟運行水平。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經濟活動中重大疑難問題的能力,能夠針對具體經濟問題,開展經濟政策、理論與實務研究,創新經濟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為本行業(地區、部門)的經營管理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設性意見。工作業績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高級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從業人員高效合規地開展工作,并通過專業督導,改進工作方法,提高本行業職業能力水平。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政稅收、金融管理、農業經濟、建筑與房地產、運輸經濟、知識產權、旅游經濟、保險專業崗位中從事經濟研究、經濟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四)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數累計達到同級任職要求的最低年限數量。
(五)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高級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5 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相對應的學歷申報。
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一)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參加市(廳)級以上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編制、行業規劃編制或重大項目咨詢等工作。
(二)從事經濟專業研究,承擔市(廳)級以上重點課題。
(三)連續主持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濟管理工作 4 年以上;或作為骨干人員連續參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濟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或作為主要人員連續參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濟管理工作 7 年以上。
(四)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管理國家或省(部)級重點項目的籌建、投產工作;或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管理市(廳)級重點項目的籌建、投產工作;或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參與企業上市工作;或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參與企業兼并重組工作。
(五)自參加工作后,在縣級以下企事業單位的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政稅收、金融管理、農業經濟、建筑與房地產、運輸經濟、知識產權、旅游經濟、保險專業崗位中從事經濟研究、經濟管理工作滿 15 年。
四、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條:
(一)獲本專業省(部)級二等獎 1 項以上;或省(部)級三等獎、市(廳)級一等獎 2 項以上(以獲獎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國家級課題 1 項;或主持完成省(部)級課題 1項、作為主要人員完成省(部)級課題 2 項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廳)級課題 2 項以上、作為骨干人員完成市(廳)級課題 2 項以上。
(三)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對總價值 3000 萬元以上的經濟項目進行咨詢評估,經實踐證明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須提供評估咨詢報告和效益證明)。
(四)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制定的市(廳)級以上規劃、政策、方案、研究報告等,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須提供研究報告和應用證明)。
(五)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在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 3年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每年經濟效益提升 300 萬元以上;或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在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 3 年扭虧 200 萬元以上(以繳納稅金憑證為有效依據)。
(六)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對大、中型企事業的經營管理和發展模式進行創新并被單位采納應用,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須提供研究報告和應用證明)。
(七)獨立或作為骨干人員,公開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含譯著)1 部,獨立撰寫不少于 15 萬字;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報刊雜志上發表本專業論文 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 2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八)獨立撰寫較高水平的經濟分析報告 3 篇以上,其中 2 篇被省級有關領導批轉推廣(須提供分析報告和批示);獨立撰寫的政策建議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并被政府決策采納(須提供政策建議和領導批示);主持大型經濟活動的組織工作,近三年每年主持 1 次以上本行業市(廳)級以上規模、高層次有影響的論壇、研討會、報告會等重大活動,本人在大會上發表學術價值較高的學術報告或專題演講(須提供會議手冊、會議簽到表、演講照片等)。
五、破格條件
對業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高級經濟師,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符合現任職稱規定年限要求,由 2 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現任職稱2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可破格申報:
(一)獲本專業國家級二等獎 1 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或獲本專業省(部)級一等獎 1 項以上(前三名)。
(二)獨立撰寫的政策建議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并被政府決策采納,轉化為實施方案(須提供政策建議和領導批示);作為主持人員在經濟管理模式、方法等方面有重大創新,成果被同行業廣泛采用,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極大地推動經濟社會進步(須提供研究報告和證明材料)。
六、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二)企業劃分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分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
(三)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四)年度考核:對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五)在“四、業績成果條件”中,同一事項若同時符合條件中幾個條款,僅認可其滿足最前面的一個條款,不累計。
(六)主持:項目或課題的總負責人,是指負責該課題的全面工作,并在課題中承擔主要工作,撰寫成果總結報告的人員,一般為項目第 1 名;骨干人員為前 3名,主要人員為前 5 名。
(七)課題是指國家、省、市各級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單位代表政府發布立項的研究課題,代表著學科和科技發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按照課題立項來源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課題。非政府部門指定或授權的各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課題不予認定,各種以鑒定方式通過的計劃外自選課題不予認定。專業技術人員承擔完成的課題要與其專業或崗位工作相關。
(八)國家級獎是指國家科技獎(5 個子項)、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獎,省(部)級獎是指本專業省科學技術獎、省社科優秀成果獎、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省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獎。
(九)獲獎項目的“額定人員”是指取得獲獎證書的人員。
(十)著作是指具有 ISBN 書號的著作;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 ISSN 刊號和 CN 刊號的學術期刊,學術期刊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報刊是指省級以上報紙理論版。
(十一)“核心期刊”的界定: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的期刊;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索引(CSSCI)來源期刊”收錄的期刊;中國社會科學院編制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收錄的期刊。
(十二)在論文發表中,按照國際慣例通訊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老師,經濟類職稱是不是要先考試呢?是考評結合著來嗎?分申報專業嗎?還是說經濟系列的都是先考后評呢?都準備什么材料呢?在銀行工作需要準備什么項目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