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000014349/2021-1409006 信息分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發布機構: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生成日期:2021-05-31 15:41:01 文 號: 是否有效:是 名 稱:關于發布2021年版貴州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 關于發布2021年版貴州省專業 ………
索 引 號:000014349/2021-1409006
信息分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發布機構: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生成日期:2021-05-31 15:41:01
文 號:
是否有效:是
名 稱:關于發布2021年版貴州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
關于發布2021年版貴州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
日期:2021-05-31 15:41:01? 來源: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作者: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各市、自治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31號)印發后,國家陸續印發了部分系列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對導游資格、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與職稱對應進行了明確。現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我廳更新發布《2021年版貴州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其他相關事宜仍按照黔人社通〔2019〕231號執行。
2021年5月27日
2021年版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
一、現行準入類職業資格(21項)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計量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一級注冊計量師:工程師
二級注冊計量師: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文件依據:
《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40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一級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工程師
二級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助理工程師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條例》(國務院令第18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消防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工程師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2〕5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造價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造價工程師(2018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師或經濟師
甲級公路造價工程師(2018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師或經濟師
乙級公路造價工程師(2018年及以前取得):助理工程師或助理經濟師
甲級水運造價工程師(2018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師
一級造價工程師(2018年以后取得):工程師
二級造價工程師(2018年以后取得):助理工程師
文件依據:
《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建人〔2018〕6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建造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一級建造師:工程師
二級注冊建造師:助理工程師
文件依據: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城鄉規劃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人社部規〔2017〕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安全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注冊安全工程師(2017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師或經濟師
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工程師
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87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7〕118號)
《關于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補充規定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21號)
《應急管理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監理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6年第14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工程師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設〔1997〕222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35號)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58號)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3〕27號)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7〕1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3〕2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3〕25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3〕2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環保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5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勘察設計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8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冶金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勘察設計注冊冶金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85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勘察設計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8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機械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勘察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8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設備監理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3〕40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0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測繪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人社部規〔2017〕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驗船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A級:工程師
B級:工程師或助理工程師
C級:助理工程師
D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文件依據:
《注冊驗船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房地產估價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
文件依據: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執業醫師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執業醫師:醫師
執業助理醫師:醫士
文件依據: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
職業資格名稱:護士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護士或護師
文件依據:《護士執業資格評比辦法》(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2010年74號)
職業資格名稱:執業藥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
文件依據:《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4號)
職業資格名稱:執業獸醫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助理獸醫師
文件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出臺了《關于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14號)
職業資格名稱:拍賣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助理經濟師
文件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導游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助理經濟師
文件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
職業資格名稱: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二級播音員主持人
文件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深化播音主持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9號)
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19項)
職業資格名稱: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或經濟師
文件依據:
《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工程師
初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文件依據: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10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高級:高級工程師
中級:工程師
初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文件依據: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3〕3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工程師
文件依據: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4〕13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工程師
機動車檢測維修士: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文件依據:
《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51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工程師
公路水運工程助理試驗檢測師:助理工程師
文件依據: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人社部發〔2015〕5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職業資格名稱: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高級:高級職稱
中級:中級職稱
初級:初級職稱
文件依據: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71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
職業資格名稱:資產評估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
文件依據:
《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規〔2017〕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土地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
文件依據:
《土地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6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房地產經紀人:經濟師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助理經濟師
文件依據:
《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4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審計專業技術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資格:審計師
初級資格:助理審計師或審計員
文件依據: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評比規定》(審人發〔2003〕4號)
《高級審計師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
職業資格名稱:稅務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
文件依據:
《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90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資格:編輯
初級資格:助理編輯
文件依據:
《出版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41號)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評比暫行規定》(人發〔2001〕86號)
職業資格名稱: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資格:統計師
初級資格:助理統計師或統計員
文件依據:
《統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57號)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國統字〔1995〕46號)
《關于印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90號)
職業資格名稱: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資格:經濟師
初級資格:助理經濟師
文件依據: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3〕101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翻譯專業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二級口譯、筆譯翻譯:二級翻譯
三級口譯、筆譯翻譯:三級翻譯
文件依據:
《翻譯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54號)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3〕21號)
職業資格名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資格:會計師
初級資格:助理會計師
文件依據:
《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55號)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
職業資格名稱: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資格:經濟師
初級資格:助理經濟師
文件依據:
《經濟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74號)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人職發〔1993〕1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職業資格名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可對應職稱層級:
初級資格(醫/藥/技/護士、師)
中級資格(主治/主管/醫/藥/技/護師)
高級資格(副主任醫/藥/技/護師、主任醫/藥/技/護師)
文件依據:
《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20號)
《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號)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
三、國家已取消但可繼續作為聘任專業技術職務依據的職業資格(10項)
職業資格名稱:質量專業技術人員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工程師
初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文件依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評比暫行規定》(人發〔2000〕123 號)
職業資格名稱:企業法律顧問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
文件依據:《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人發〔1997〕26號)
職業資格名稱:國際商務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中級:經濟師
初級:助理經濟師
文件依據:《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評比實施辦法》人發〔2002〕70號
職業資格名稱:廣告專業技術人員
可對應職稱層級:
廣告師:經濟師
助理廣告師:助理經濟師
文件依據:《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7〕116 號)
職業資格名稱:價格鑒證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
文件依據:《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66 號)
職業資格名稱:招標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
文件依據:《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17〕63號)
職業資格名稱:物業管理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
文件依據:《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95號)
職業資格名稱:管理咨詢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經濟師或會計師
文件依據:《管理咨詢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71 號)
職業資格名稱:礦業權評估師
可對應職稱層級:
礦業權評估師:經濟師
助理礦業評權估師:助理經濟師
文件依據:礦業權評估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助理礦業權評估師、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評比實施辦法》人社部發〔2015〕65號
來自石家莊客戶的評論: 熊老師,聽說現在申請專利,對于我們這種專利權人是自己的,重點嚴查,可是單位一份錢不出,憑什么說讓我們專利權人署單位的名字啊?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 專利今年好像難了,聽說個要求中,針對專利的細節問題,署名問題,都有新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