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性:有效 索引號:00248503X/2018-06956 法規名稱: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發布機構:省人力社保廳 統一編號:ZJSP13—2018—0040 法規文號:浙人社發〔201 ………
有效性:有效
索引號:00248503X/2018-06956
法規名稱: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工程行業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發布機構:省人力社保廳
統一編號:ZJSP13—2018—0040
法規文號:浙人社發〔2018〕128號
主題分類:人事工作
體裁分類:通告
發布日期:2018-12-27
法規正文: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央和我省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我們制定了《關于推進工程行業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映,以便修改完善。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18年12月24日
關于推進工程行業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和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18〕4號)精神,現就推進工程行業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立足服務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優化專業結構、改進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方式、暢通評價渠道,建立職業分類優化、評價標準科學、評價重點突出、評價與使用結合的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
(二)基本原則
1.遵循規律、分類推進。遵循工程技術人員成長規律,科學把握不同專業、不同崗位、不同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特點,針對現行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存在的問題,精準施策,分類改革。
2.以用為本,市場評價。以促進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更好滿足行業發展用人需要為目標,建立科學的評價標準,體現重品德、重業績的評價導向,發揮市場在職稱評審中的基礎作用。
3.轉變職能,放管結合。轉變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模式,強化頂層設計,完善政策法規,推動行業承接評審,政府逐步從微觀的評審工作中脫離出來,運用復審評估、行業監管、執業管理等手段,加強對職稱制度運行的指導和監督。
二、主要內容
(三)完善層級設置。
在保持初級、中級、高級工程師三個等級基礎上,增設正高級工程師,相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要以培養和造就“行業大家”為導向,堅持以用為本,把品德放在評價的首位,根據行業屬性和崗位特點,以反映技術水平、能力貢獻、崗位履職為重點,制定更有針對性、操作性的正高級工程師評價標準。各級別工程師名稱依次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初級);工程師(中級);高級工程師(副高級);正高級工程師(正高級)。
(四)規范專業劃分。
以行業發展和市場需求為基礎,統籌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體系、工程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體系和工程企業資質體系,初步建立規范的工程技術專業分類,并進行動態調整。以工程技術專業分類為基礎,建立健全面向全社會、統一規范的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將工程技術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納入職稱制度,明確對應關系。
(五)完善評價標準。
完善各級工程師的評價標準,遵循工程技術人員職業特點,分行業、專業完善評價標準。評價標準要不唯論文、不唯職稱、不唯學歷、不唯獎項,建立以工程技術需求為基礎,以工程技術人才工作績效、創新成果為核心的評價體系,將技術應用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作為評價工程技術人員的比較重要內容,推行標志性工程項目制度,充分反映工程行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績水平,防止簡單、片面地以學歷文憑、論文數量和科研獎項為評價硬指標。各行業主管部門在評價標準完善過程中,要從企事業單位實際出發,探索從產品和技術標準中提煉人才標準的模式,注重將新興產業、新興業態的專業調整與完善評價標準結合起來,充分體現“業內評價”和行業特色,為行業評出真知管用的工程師。同時,在競爭充分的工程技術專業,支持鼓勵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牽頭,從產品標準、行業標準,提煉出人才標準,產品銷量、個人薪酬等均可納入評價標準,真正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六)加強制度銜接
1.進一步統籌工程技術職業資格與職稱制度。
工程技術人員職稱評價應與用人單位的考核、聘用、績效分配等用人制度相銜接。以工程技術為主要職責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探索人才密集的工程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探索建立龍頭企業內部職級直接認定相應專業和級別職稱的機制。在已建立職業資格制度的工程技術專業,取得的職業資格一般分別對應職稱的初、中、高級(具體見附件),此類中初級人才的評價,一般以職業資格為主,高級人才的評價,以職稱為主,尊重人才成長規律,減少多頭評價、重復評價負擔。同時,有準入類職業資格要求的工程技術專業,應將取得職業資格并依規執業的經歷,作為《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中申報高級職稱的優先條件,杜絕評價與使用“兩張皮”的現象。健全體現工程技術崗位特點的考核制度,加強聘后管理,在使用和考核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2.協同推進技能人才制度與工程技術人才評價。
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都是重要的人才,有各自的成長規律和職業要求。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不能將兩者的證書單純地進行轉化,而是鼓勵兩類人才,在各自定位上各自發展,共同成長,相互協作。當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同時具備工程技術人才的能力時,鼓勵其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同樣,當工程技術人才具備與高技能人才同等突出的技能水平時,鼓勵其取得技能人才水平證書,使兩類人才之間技能水平相互貫通,從而培養出一批全面發展的高水平的領軍型人才。
(七)探索社會化評價。要重視并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在標準制定和評審中的作用。
對于行業管理規范、評價標準科學的工程技術專業,可按照“權責一致”原則,采取政府授權備案形式,由自律性強、專業性強、運轉規范、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行業協會學會等牽頭,行業龍頭企業參與,共同制定相關職稱評價標準,成熟一個、授權委托一個,逐步使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回歸業內評價、社會評價,實現個人自主申報、業內公正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督的社會化評審機制。
(八)創新評價方式。對業績、貢獻、學歷、資歷、論文著作、科研成果、榮譽獎項、發明創造、標準制定等內容進行合理取舍、科學設置,提高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代表作品等標志性業績的分值權重,建立評價全面、考核剛性、業績導向清晰的量化指標體系。
由評委會專家對照量化評價體系進行賦分,實現定性和定量結合的科學評價。申報人員可使用量化評價體系進行自評,經評審機構審核,實現特別優秀人才的破格和越級申報。結合工程行業領域不同行業和專業自身特點,可采取專家評審、網上評審、考核認定、人機對話、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考評結合等多種評價方式,使評價更具針對性和科學性。初級和中級工程師中專業通用性強的,適宜采用考試方式進行評價的,原則上實行考試評價方式。
(九)推動評價與培養相銜接。
建立與工程師制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人員培養制度。充分發揮新的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對提高工程技術人才培養質量的引領和導向作用,緊密結合工程技術領域人才需求和工程技術人員職業標準,建立與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相適應的工程專業學位教育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各地根據實際,通過高等院校與企業合作舉辦“工程師學院”、職業院校與企業合作推進“新型學徒制”試點等方式,實現職稱標準與課程標準“相長”,職稱評審與學習考核“相融”,在培養中評價,在評價中培養;按照不同等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業能力要求,完善工程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提高勝任崗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進職業化、專業化發展。
(十)完善監管和服務
1.加強指導和監管。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工程職稱評審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相關政府部門的行業管理職能,指導社會、行業組織、學術團體和用人單位共同參與標準制定等相關工作。加強職稱評審的事中事后監管,建立評審質量評估機制和違規責任倒查制度,對承接社會化評審的機構進行定期備案、動態調整。
2.健全工程師管理。用人單位要強化工程師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師考核制度和考績檔案。以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技術水平和工作態度為主要內容,對各層級工程師實行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任期期滿考核相結合。考核成績記入考績檔案,作為職稱評價的依據。建立工程師誠信體系。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工程師評價應以誠信為本,申報信息要真實準確,職業活動中要誠信從業、依法執業,把個人誠信檔案作為職業生涯的重要資料。
3.加強公共服務。打破所有制和身份限制,對全社會工程技術人員職業能力和水平進行科學評價,為各類單位用人提供評價依據。進一步暢通非公有制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渠道,著力提高對非公有制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水平評價服務質量。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社會化服務功能,加強職稱評審網絡信息系統建設,健全面向各類企事業單位的職稱公共服務體系,提供均等、公正、高效、便捷的評價服務。
三、改革的組織實施
(十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工程行業領域職稱制度改革涉及工程技術人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
各級黨委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艱巨性、復雜性和敏感性,切實按照國家和我省統一部署推進改革。
(十二)理順關系,明確職責。
省人力社保廳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發揮制度建設、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查職能,有序推進工程行業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符合條件的工程行業領域行業協會應明確目前自己定位,主動有序承接相關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職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抓緊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各地中級職稱可參照本意見開展探索實踐。
(十三)試點先行,平穩推進。
重點對制度設計、評價標準、評價方式、評價程序等內容進行試點。鼓勵各地在改革意見指導下,結合本地工程行業特點,開展差異化探索試點。試點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省人力社保廳總結報告試點工作情況。
(十四)分類指導,分步實施。
貫徹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思想,針對改革前后政策銜接和過渡加強分類指導,保證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妥善處理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分步實施,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工程技術專業職業資格可聘任職稱對應表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消防工程師
資格級別:一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消防工程師
資格級別:二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
資格級別:一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
資格級別:二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監理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造價工程師
資格級別:一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或經濟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造價工程師
資格級別:二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或助理經濟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城鄉規劃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建造師
資格級別:一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建造師
資格級別:二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
資格級別:一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
資格級別:二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冶金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機械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驗船師
資格級別:A 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驗船師
資格級別:B 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或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或助理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驗船師
資格級別:C 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驗船師
資格級別:D 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設備監理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計量師
資格級別:一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計量師
資格級別:二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安全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或經濟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測繪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準入類
職業資格名稱: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資格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資格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資格級別: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資格級別:機動車檢測維修士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資格級別:/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工程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軟件
資格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系統分析師(原系統分析員)
系統架構設計師
網絡規劃設計師
系統規劃與管理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軟件
資格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軟件評測師
軟件設計師(原高級程序員)
軟件過程能力評估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軟件
資格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程序員(原初級程序員、程序員)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網絡
資格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系統分析師(原系統分析員)
系統架構設計師
網絡規劃設計師
系統規劃與管理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網絡
資格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網絡工程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網絡
資格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網絡管理員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應用技術
資格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系統分析師(原系統分析員)
系統架構設計師
網絡規劃設計師
系統規劃與管理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應用技術
資格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多媒體應用設計師
嵌入式系統設計師
計算機輔助設計師
電子商務設計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應用技術
資格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多媒體應用制作技術員
電子商務技術員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信息系統
資格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系統分析師(原系統分析員)
系統架構設計師
網絡規劃設計師
系統規劃與管理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信息系統
資格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信息系統監理師
數據庫系統工程師
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
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
信息安全工程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信息系統
資格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員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信息服務
資格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高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系統分析師(原系統分析員)
系統架構設計師
網絡規劃設計師
系統規劃與管理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信息服務
資格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中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信息技術支持工程師
計算機硬件工程師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職業資格名稱:信息服務
資格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級別:初級
可聘任職稱名稱:
信息處理技術員
網頁制作員
資格類別:水平評價類
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和我省實際,對我省通過考試并取得相應級別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以下專業工作或任職年限,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一)中專畢業實際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作 4 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實際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作 2 年以上或大學本科(見習期滿)及以上畢業,取得初級及以上資格(水平)者,可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
其他取得初級資格的人員,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作滿 1 年,可聘任技術員職務。
(二)大學專科畢業實際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作 6 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實際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作4 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作 2 年以上;獲得博士學位;或擔任助理工
程師 4 年以上,取得中級及以上資格(水平)者,可聘任工程師職務。
(三)大學本科畢業或獲得碩士學位受聘工程師職務后,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作 5 年以上;獲得博士學位,受聘工程師職務后,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工作 2 年以上,取得高級資格(水平)者,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來自石家莊客戶的評論: 熊老師,請問全國范圍內,是不是職稱都是一年評審一次呢?為何我們當地已經申報結束了,還有機構說可以繼續申報當年度職稱呢?這個是什么情況呢?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 你們有點麻煩了,很多機構什么都不要,為何你們這個也要,那個也要,正經職稱辦理真的這么麻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