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梳理上報2010年之前職稱評審信息歷史數據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3-01 區內各企、事業單位: 按照省、市職改辦下發《關于梳理上報2010年之前職稱評審信息歷史數據的通知》要求,現統計我區2010年以前職稱評審通過人員職稱信息,請各企事業單位高度重 ………
關于梳理上報2010年之前職稱評審信息歷史數據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3-01
區內各企、事業單位:
按照省、市職改辦下發《關于梳理上報2010年之前職稱評審信息歷史數據的通知》要求,現統計我區2010年以前職稱評審通過人員職稱信息,請各企事業單位高度重視,抓好落實,做好疫情防控,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數據審核完成后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對數據真實性負責。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于2022年4月1日前匯總上報區職改辦(管委會3206房間)。
要求:匯總上報模板(要求XLS表格樣式、電子版、紙質版蓋章);承諾書(簽字蓋章、紙質版);本單位公示照片(蓋章、內容清晰、電子版U盤)。
請大家按時完成實際工作任務。
聯系人:蔡營營
聯系電話:0317-3091836
郵箱:ckfjyj2009@sohu.com
開發區職改辦
2022年3月1日
上報人員范圍:
(一)2010年以前,在我市通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不含政工師系列),如已取得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資格,上述四個級別的職稱數據須全部進行錄入。
(二)在我市通過評審取得職稱,但在外市工作的人員,也在本次錄入范圍內。
(三)以考代評職稱系列、專業(衛生、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通過考試取得初、中級資格的,本次暫不上報。考評結合系列、專業副高級、正高級職稱仍需上報。通過考試取得專業類職業資格人員不在錄入范圍內。
(四)在外省市取得職稱后,來滄工作,未在滄州市通過申報評審獲得上一級職稱資格的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不在錄入人員范圍內。
(五)在我市通過評審取得職稱后,已經離退休的人員,可自愿錄入。
(六)在我市通過評審取得職稱的國家公務員,可自愿錄入。
(七)需補錄2010年以后職稱評審信息數據的,一并上報。
來自石家莊客戶的評論: 我父親辦理的比較早,好像是九幾年,那個時候的職稱現在還能梳理上報嗎?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 河北的職稱變化太多了,光申報系統就變換了好幾個了,后續辦理職稱是不是還會繼續變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