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熊老師近期又開始說建造師等同于職稱的問題,職業資格對等職稱的政策和通知,不是早就發了嗎?其實大家可能不了解,人社部是就可以發政策,發導向,發通知,但是下面各地省市執行,沒有那么快,熊老師之所以今天又說這件事,是因為據人 ………
為何熊老師近期又開始說建造師等同于職稱的問題,職業資格對等職稱的政策和通知,不是早就發了嗎?
其實大家可能不了解,人社部是就可以發政策,發導向,發通知,但是下面各地省市執行,沒有那么快,熊老師之所以今天又說這件事,是因為據人才反映,各地開始陸續實施,且,政策相對較為明朗化了,所以熊老師再次談及此事!
據悉,26省市明確:一建對應工程師,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政策,且,多省無需換發職稱證書,一證兩用開始陸續執行!
據人才反映,截至目前,除新疆外,已有30左右省市發文: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省級目錄,取得目錄內職業資格的,可視同其具備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此文件對于已經具備一級建造師的人才們,非常有幫助,可以免去再次辦理職稱的煩惱。
26省市涵蓋:廣東、北京、天津、山西、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青海、江西、寧夏、河北,各地省份基本已經明確:一建對應工程師職稱,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職稱的政策。
其中,陜西、寧夏、甘肅、山西、山東、黑龍江、天津、遼寧、貴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省市明確:職業資格證書可一證兩用,與職稱證書有同等效力。
備注:
01、河南文件只規定了取得一級建造師并滿足條件的,可申報考核認定高級工程師,對于二建并未作出明確規定;
02、甘肅、內蒙古文件中建造師不在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內;
03、吉林暫未列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省級目錄;
04、新疆暫未找到相關文件。
人社部相關規定
2019年2月1日,人社部和工信部發布了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
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行業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
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
各地省市相關規定
01:廣東
2021年8月13日,廣東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明確:
工程技術領域:
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造價工程師、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計量師、注冊安全工程師、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以上各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資格分別對應我省工程技術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稱。
02:北京
2019年6月5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了關于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03:河北
2021年11月17日,秦皇島市人社局發布了河北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明確:
符合職稱晉升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相關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或職稱評審。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04:山西
2019年8月5日,山西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公布《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目錄》內所列職業資格的,可直接認定其取得相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不需辦理認定手續,不需補發職稱證書。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05:遼寧
2020年08月20日,遼寧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公布《遼寧省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本《目錄》所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不需辦理認定手續,不需補發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06:黑龍江
2018年9月26日,黑龍江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可據此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對應認定工作不需事先辦理及補發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員在競聘專業技術職務或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可直接出具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07:上海
2020年11月24日,上海市人社局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辦法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上述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08:江蘇
2019年3月28日,江蘇省人社廳發布了省人社廳關于公布《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明確: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目錄》表一所列26項職業資格評比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09:浙江
2018年12月24日,浙江省人社廳和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印發了《關于推進工程行業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明確:
在已建立職業資格制度的工程技術專業,取得的職業資格一般分別對應職稱的初、中、高級。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10:安徽
2018年2月5日,安徽省人社廳發布了《安徽省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指導意見(試行)》,明確:
對于取得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或一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
對于取得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或二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
11:福建
2019年1月22日,福建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對于取得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一級建造師或一級造價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
對于取得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二級建造師或二級造價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
12:江西
2019年7月3日,江西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江對應目錄》所列職業資格的,可認定其取得相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有符合相應職務試行條例要求的,應符合相應職務試行條例中的學歷資歷條件),不需辦理認定手續,不需補發職稱證書。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13:山東
2019年8月16日,山東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符合相應專業和級別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依據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等。
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直接依據相應職業資格申報;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無需另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14:湖北
2018年6月21日,湖北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注冊驗船師、注冊計量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注冊師、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建造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等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兩者享有同等效力。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15:湖南
2019年10月15日,湖南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印發《湖南省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10條實施意見》《湖南省創新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10條措施》的通知,明確:
在有關領域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的人才,可不再參加同一領域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直接認可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16:廣西
2019年3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上述職業資格證書,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憑職業資格證書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17:海南
2018年9月25日,海南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和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對于取得的房地產估價師等25項準入類職業資格和出版等9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晉升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18:重慶
2019年7月15日,重慶市人社局發布了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19:四川
2018年7月24日,四川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通知,明確:
對于取得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或一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
對于取得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或二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
20:貴州
2019年11月20日,貴州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即可視同具備相應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無需另發或補發職稱證書,并可作為依據申報高一級職稱。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21:云南
2019年9月26日,云南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確定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并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后,符合相應條件的,在審報高一級職稱資格時,可直接按對應專業職稱資格進行申報;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不單獨換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22:西藏
2021年1月11日,西藏自治區住建廳發布了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明確:
取得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勘察設計類工程師(一級和未分級設置)、注冊城鄉規劃師、監理工程師和工程咨詢(投資)等職(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即可認定其具備建設工程系列相應專業的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晉升建設工程系列相應專業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取得二級注冊建造師、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等職(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即可認定其具備建設工程系列相應專業的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晉升建設工程系列相應專業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23:陜西
2019年4月2日,陜西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與職稱有對應關系的職業資格,即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無需重新換發職稱資格證書。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24:青海
2019年10月21日,青海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建立我省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層級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并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后,視同為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達到相應條件的,可申報評審高一層級職稱。
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高一層級職稱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直接出具職業資格證書,依據相應職業資格進行申報,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
25:天津
2019年08月21日,天津市人社局發布了關于明確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評比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級別的職稱。
對已取得職業資格的人才,用人單位可根據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等情況,直接聘任相應專業和級別職稱,不再換發我市職稱證書。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標準條件的,可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直接申報評審或考試。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26:寧夏
2019年6月19日,寧夏日報刊登的關注!寧夏明確這57項職業資格可直接認定對應職稱!明確:
在崗位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申報高一級職稱等需要職稱證書時,可直接出具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一建對應工程師
二建對應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27:河南
2021年7月2日,河南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征求《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冊類高級職稱考核認定條件》(征求意見稿)的通知,明確:
全省企業、工程技術人員中擁有一級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注冊城市規劃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測繪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和注冊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等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執業證書,并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從業人員。滿足要求的,可直接考核評定高級職稱。
二級建造師暫未作出相關規定。
28:內蒙古
2019年5月6日,內蒙古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對于取得房地產估價師等準入類職業資格(共10項)的人員,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共15項)的人員,可以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
建造師未在對應目錄內。
29:甘肅
2017年12月20日,甘肅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明確職稱與部分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明確: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對應表》中所列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表列職稱系列(專業)對應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職業資格證書實行一證兩用,無需換發職稱資格證書。
建造師未在對應目錄內
造價工程師對應工程師
30:吉林
2021年10月20日,吉林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印發《吉林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
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省級目錄,取得目錄內職業資格的,可視同其具備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層級職稱的條件。
暫未列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省級目錄。
來自邯鄲市客戶的評論: 開頭說的是大實話,規定是規定,執行是執行,你上頭說的再好也沒用,下面不執行你說個啥? 來自邯鄲市客戶的評論: 基本上兩年內都要開始執行了吧!河北的職稱辦理好像聽說要認可這個政策了,有一級建造師可以對等中級職稱辦理副高級職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