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系列標準化、計量、質量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 ………
河北省工程系列標準化、計量、質量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
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技術問題。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具有指導和培訓助理工程師的能力。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標準化、計量、質量工程專業技術研究及管理,認證認可技術研究及管理,計量檢測,產品質量檢驗以及與其關聯技術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數累計達到同級任職要求的最低年限數量。
(五)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相對應學歷申報。
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一)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1.參加省(部)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工程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或市(廳)級科技計劃項目、工程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限前5名),并編寫相應技術報告。
2.參加本專業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規程、規范,或地方標準、規程、規范的制(修)訂(限前5名)。
(二)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參加本單位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項目中的標準化工作,或參加標準化技術咨詢、標準化技術推廣工作,并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或參加本單位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開發、試制、推廣工作并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2.參加新標準化、計量、質量技術法規、新標準項目的貫徹實施工作,并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或參加建立新的檢驗檢測檢定項目,并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或參加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建標工作,并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或參加縣(處)級以上相關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技術調查工作,并主筆編寫技術報告;或主持或主筆編寫縣(處)級以上以標準化管理、計量管理、質量管理為專題的規范性文件并發布實施;或主持或主筆編寫的標準化、計量、質量專業調研報告、規劃被縣(處)級以上政府、部門、單位采用;
3.主要參加本專業團體標準或本單位企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限前3名);或參加本行業、本單位標準體系建設工作并編寫相應技術文件(含企業生產技術規程、工藝技術導則、重大技術標準實施方案等);或參加本單位非標準檢測方法研究,并編寫相應的技術規范通過確認;或能夠解決企事業單位以及生產中的非常規測試問題;或參加新檢驗檢測檢定方法的開發和新檢驗檢測檢定設備的研究,并編寫相應技術報告。
4.參加能力驗證、測量審核、實驗室間比對,并取得滿意結果;或參加仲裁檢驗檢測檢定、產品型式評價、標準驗證、能源計量技術審核、行業狀況調查、產品質量風險監測(評估)、產品質量鑒定、事故技術鑒定、安全評價工作;或參加技術評審的方案策劃、實施及監督,并編寫相應技術報告。
5.參加本單位的質量體系建立,參與編寫本專業質量體系文件,并通過質量體系認證付諸實施;或參加本單位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限前3名),并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或參加縣(處)級以上單位組織的技術比武取得前3名;或參加對企業進行質量、標準化方面的咨詢(需提供咨詢合同),制定質量改進計劃,并編寫質量體系文件或制(修)訂相應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被采用。
6.基層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建立質量體系并通過有關部門認證認可授權,在本單位關鍵技術崗位(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滿5年。(需提供單位證明或任職文件,授權簽字人需提供證書相應附表)
四、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條:
(一)獲市(廳)級以上科學技術獎(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參加完成省(部)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工程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或參加完成市(廳)級科技計劃項目、工程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限前5名);或主要參加(限前3名)完成本單位科研項目2項以上,通過驗收,成果得到應用。
(三)參加制(修)訂本專業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規程、規范1項以上;或參加(限前5名)地方標準、規程、規范制(修)訂2項以上,并發布實施;或參加(限前3名)完成本專業團體標準1項以上或本單位企業標準2項以上的制(修)訂工作,并在團體標準、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公開。
(四)參加完成本單位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2項以上,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附驗收材料);或參加能力驗證、測量審核、實驗室間比對,并取得滿意結果;或參加仲裁檢驗檢測檢定、產品型式評價、標準驗證、能源計量技術審核、行業狀況調查、產品質量風險監測(評估)、產品質量鑒定、事故技術鑒定、安全評價、技術評審工作2項以上,編寫的技術報告被主管部門認可或被有關單位采用;或參加本單位的實驗室資質認定、機構考核、質量改進,通過考核或被采用或被有關部門確認。
(五)參加本單位標準化技術規范(限前3名)的編寫工作2項以上,通過主管部門驗收;或參加本行業、本單位標準體系建立工作,編寫相應技術文件;或參加本專業新技術法規、標準、規范貫徹實施,有2項以上得到有關部門的確認;或參加建立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有1項以上通過計量標準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書;或參加建立新的檢驗檢測項目有1項以上通過有關部門的考核認可;或參加新檢驗檢測方法的開發和新檢驗設備的研究、解決非標準檢測方法以及生產中的非常規測試問題(限前3名),或參加建立標準專題數據庫2項以上并被有關主管部門應用,并編寫相應的技術文件2項以上;或參加本單位的質量體系建立,參與編寫本專業質量體系文件,并通過質量體系認證付諸實施。
(六)主持或主筆編寫縣處級以上單位以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為專題的規范性文件,并發布實施;或主持或主筆編寫標準化、計量、質量專業調研報告、規劃,并被縣(處)級以上政府、部門、單位采用;參加縣(處)級相關部門組織的事故調查、技術調查工作,發揮重要作用,主筆編寫的技術報告被主管部門采用;或提出的科技建議1項以上被有關部門或單位采納,經同行專家評議,認為對科技進步或行業發展有一定促進作用(附評議材料);或參加(限前3名)對企事業單位進行質量、標準化方面的咨詢(需提供咨詢合同),制訂質量改進計劃,并編寫質量體系文件或制訂相應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被采用。
(七)獲得本專業國家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2項以上(以專利證書為準)。
(八)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以上;或撰寫本人直接承擔項目的技術報告(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2篇以上。
(九)在企業生產一線的工程技術人員,完成消化、吸收先進技術成果或引進中型先進設備1項以上,有創新的技術成就,通過市(廳)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驗收;或完成大型關鍵設備的運行維護及管理,明顯提高了設備的使用效果。
(十)基層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市(廳)級科技計劃項目、工程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限前7名),并編寫相應技術報告;或主要參加(限前5名)完成本單位科研項目2項以上,通過驗收,成果得到應用。
(十一)基層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承擔地方標準、規程、規范(限前7名)制(修)訂1項以上,并發布實施;或參加(限前5名)本專業團體標準1項以上或本單位企業標準2項以上的制(修)訂工作,并在團體標準、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公開。
(十二)基層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1項以上(以專利證書)。
(十三)基層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獨立撰寫本人直接承擔項目的技術報告(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標準化審查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1篇以上。
五、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二)省(部)級:省是指行政劃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是指國務院的部、委、總局等。市(廳)級:市是指設區市,廳是指省政府的廳、局、委、辦等。
(三)學歷(學位):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食品檢驗人員應當具有食品、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學歷(學位),或者具有5年及以上食品檢測工作經歷。計量專業技術人員需取得理學或工學類專業的學歷(學位),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最低年限相應增加1年,取得不同專業學歷(學位),但其中一個專業學歷(學位)為理學或工學類專業的,其學歷(學位)可按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認定。
(四)年度考核:對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2年考核合格以上掌握;對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4年考核合格以上掌握。
(五)技工院校相對應學歷: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
(六)項目按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及市(廳)級;按來源分為下達項目和合同項目。本條件中的項目國家和省下達的項目分為三種: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在項目任務書中會有明確說明;合同項目的分類,參照有關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根據其相當規模與技術復雜程度比照執行,并在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七)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被授權的行業協會、學會舉辦的各種專業評獎,是對專業技術人員在科學研究成果和業務工作方面突出業績和創新性的肯定。獎勵的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和市(廳)級。不包括論文獎、征文獎等。本條件中獲國家授權評獎的行業協會、學會設立的科學技術獎一等獎指該獎項的最高獎。
(八)本條件中要求的取得顯著社會效益是指在本行政區域廣泛應用,重大社會效益是指在省級以上行政區域內起到廣泛影響,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是指年利稅30萬以上,重大經濟效益是指年利稅1000萬以上。
(九)公開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書號的學術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學科領域內從事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撰寫的在理論上有重要意義或實驗上有重大發現的學術研究成果,不包括編著和譯著。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正式學術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收錄的期刊。論文應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論文信息的檢索,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
(十)在“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中,同一事項若同時符合條件中幾個條款,僅認可其滿足最前面的一個條款,不累計;在“四、業績成果條件”中,同一事項若同時符合條件中幾個條款,僅認可其滿足最前面的一個條款,不累計。
(十一)基層專業技術人員:指縣級(不含)以下從事標準化、計量、質量工程專業工作的人員。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熊老師,業績成果不足評職稱就是淘汰的命嗎?有行業標準可以代替業績項目使用嗎?如果用軟著的話和專利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