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地質勘查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 ………
評定標準:地質勘查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長期在本專業一線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或掌握關鍵技術,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在自主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方面有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具備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的能力,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區域地質調查、礦產地質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學勘查、遙感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海洋地質、巖土工程、探礦(安全)工程、選礦工程、采礦工程、實驗測試分析、地質機械(儀器)等專業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數累計達到同級任職要求的最低年限數量。
(五)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相對應學歷申報。
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一)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1項,或主持完成市(廳)級科技計劃項目2項,其研究成果通過鑒定。
(二)主持完成國家或省(部)級重大或大型地質勘查類項目1項,或主持完成省(部)級重點或中型地質勘查類項目2項,或主持市(廳)級重大項目3項,其成果通過驗收或技術鑒定。
(三)在完成省(部)級重大或大型、重點地質勘查項目中,主持解決某一方面重大技術難題,其創新技術成果通過同行專家鑒定(附鑒定材料)。
(四)主持工程結算額3000萬元以上的地質工程施工類項目1項,或單項工程結算額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2項;主持結算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工程勘察類項目1項或結算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工程勘察類項目2項。
(五)主持完成2項以上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設計、引進、實驗,被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驗收或鑒定,并予以推廣,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六)主持或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本專業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編制1項以上,或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編制2項以上,并被相關主管部門審定通過并頒布實施。
四、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條:
(一)獲省(部)級以上、或國家授權評獎的行業協會、學會設立的科學技術獎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或獲市(廳)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2項(以獎勵證書為準,限前2名),或市(廳)級科技成果獎二等獎2項目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第1名)。
(二)獲本專業國家發明專利1項以上(以證書為準,限前三名);或獲地質類軟件著作權1項以上(以證書為準,限前2名),并轉化實施,取得顯著效果;或獲本專業實用新型專利3項以上,并轉化實施,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專利證書、轉讓協議和轉化效益證明為準,限第1名)。
(三)主持國家或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并在項目實施中做出重大技術貢獻者(以立項、設計、報告及驗收材料為準)。
(四)主持發現或勘查重要礦產地大型及以上1處,或重要礦產地中型2處,并通過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審定(附評審、認定材料)。
(五)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1.主持省(部)級以上重大科研項目的研發、規劃、勘查、設計、施工、生產等技術工作1項以上,獲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并經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或驗收(附鑒定或驗收材料)。
2.主持省(部)級以上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設計、引進、實驗、示范等技術工作1項以上,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業績顯著,貢獻突出,關鍵技術達到國內先進以上水平,并得到同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鑒定或驗收(附鑒定或驗收材料)。
3.在完成省(部)級重大或重點勘查項目中,研發或引進新技術新方法,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業績突出,并得到同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鑒定或驗收(附鑒定或驗收材料)。
(六)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限前三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獨立撰寫10萬字以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在全國性或國際學術技術交流研討會上交流論文視同為公開發表論文);或主編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規劃、可行性研究2篇以上(限前2名);或在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中,為解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撰寫較高水平專項技術分析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規劃報告3篇(限前3名)以上(附項目主管部門評審論證意見);或主編省(部)級重要項目技術成果報告3篇(限前3名);或主編市(廳)級重要項目技術成果報告4篇(限前2名)。
五、破格條件
對業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高級工程師,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符合現任職稱規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現任職稱2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破格申報:
(一)獲本專業國家科學技術二等獎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前7名),或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1項(以獎勵證書為準,限前5名)或二等獎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前3名)。
(二)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1.主持完成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支撐計劃項目2項,在項目實施中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經省級業務主管部門鑒定為國際領先,填補國內技術領域空白。
2.獨立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1部(不少于15萬字),并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4篇以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六、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二)省(部)級:省是指行政劃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是指國務院的部、委、總局等。市(廳)級:市是指設區市,廳是指省政府的廳、局、委、辦等。
(三)年度考核:對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五)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被授權的行業學(協)
會舉辦的各種專業評獎,及省職改辦認定的其他市(廳)級獎勵,是對專業技術人員在科學研究成果和業務工作方面突出業績和創新性的肯定。獎勵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和市(廳)級。
(六)本專業國家級獎項指由國家科技部頒發的獎勵(5個子項),省(部)級獎項指由省科學技術廳和國家部委頒發的獎勵。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黃金協會等國家授權的行業學會、協會獎項作為副部級參考使用。市(廳)級科技成果獎項指由市科學技術局、省直廳局頒發的獎勵。不包括論文獎、征文獎等。
(七)項目按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及市(廳)級;按來源分為下達項目和合同項目。本條件中國家和省(部)下達的項目分為三種: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在項目任務書中有明確說明;合同項目的分類,參照有關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根據其相當規模與技術復雜程度比照執行,并在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八)主持是指負責該項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確定項目的總體設計方案,編寫工作大綱,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完成任務和解決關鍵技術問題及疑難問題,協調各專業工作,確定總進度計劃,并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撰寫成果總報告的人員,一般為大型項目前3名、中型項目前2名、小型項目第1名。
(九)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貢獻者(該項科技成果自始至終從策劃、研發、試驗全程參加)。一般1-3人,較大綜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過7人。
(十)主要參加人員是指完成國家級任務的前5名、省(部)級任務的前3名。(十一)大型項目:勘查類指800萬元以上資金的項目;基礎類指300萬元以
上資金的項目。中型項目:勘查類指300萬元至800萬元(不含800萬元)資金的項目;基礎類指200萬元至300萬元(不含300萬元)資金的項目。
(十二)公開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書號的學術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學科領域內多年從事深入系統的研究,撰寫的在理論上有重要意義或實驗上有重大發現的學術研究成果,不包括編著。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正式學術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收錄的期刊。論文應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論文信息的檢索,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
(十三)在“四、業績成果條件”中,同一事項若同時符合條件中幾個條款,僅認可其滿足最前面的一個條款,不累計。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我們單位上上周接到通知了,讓我們備案,但是,但是的人不想管,說對單位意義不大,可能一時半會用不到,像這種情況,我們怎么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