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全面系統的專 ………
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長期從事本專業一線工作,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或掌握關鍵技術,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在自主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方面有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具備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的能力,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生態環境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數累計達到同級任職要求的最低年限數量。
(五)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相對應學歷申報。
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一)從事生態環境科研工作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重點工程項目1項以上或市(廳)級科技計劃項目、重點工程項目2項以上。
2.主持或者作為主要參編人員,參與本專業的國家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編制1項以上或行業、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編制2項以上,被相關主管部門審定通過并頒布實施。
3.主持過2項以上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設計、引進、實驗、示范,被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驗收或鑒定,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主持過省(部)級批準的企業重大工程項目的技術改造、規劃、設計、生產技術方案及重大工程技術可行性論證報告的編制與實施,并通過驗收,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
(二)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工作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日處理量5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工程2項以上,或總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污染防治工程2項以上,或年處理量2萬噸以上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1項以上,或年處理量5000噸以上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工程1項以上。
2.主持復雜的生態保護與修復、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噪聲與振動控制、輻射污染防治等工程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設計、調試運營、竣工驗收等工作2項以上。
3.主持2億元以上的建設項目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或市級以上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項以上。
(三)從事生態環境監測和生態環境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復雜污染事件或較大生態環境污染案件的監測、調查處理3項以上,并能編寫較高水平的相關報告。
2.在生態環境監測或生態環境管理等工作中有獨到見解,作為主要起草人員起草法律法規規章、生態環境標準或者參與編寫生態環境規劃、專項分析調研、生態環境質量(預測)報告等3項以上。
3.主持生態環境綜合性信息系統研究開發項目2項以上或者環保應用軟件開發項目3項以上。
4.作為技術骨干從事生態環境監測和生態環境管理相關技術工作10年以上,編寫綜合性技術報告3項以上,或者參加省委省政府起草重要文件1項以上,并被行政主管部門采用。
四、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條:
(一)獲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二等獎1項以上或三等獎2項以上(以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或獲國家授權評獎的行業協會、學會設立的科學技術獎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主持下列一個項目:
1.主持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或重點工程項目,并在項目實施中做出重大技術貢獻者(以立項、驗收材料為準)。
2.主持省重大科研、工程項目的研發、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生產等技術
工作2項以上,獲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并經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或驗收(附鑒定或驗收材料)。
3.主持省(部)級的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設計、引進、實驗、示范等技術工作2項以上,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業績顯著,貢獻突出,關鍵技術達到國內領先以上水平,并得到同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鑒定或驗收(附鑒定或驗收材料)。
4.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國家、省級重點項目的監測工作2項以上,并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驗收或采用(附驗收或采用材料)。
(三)獲國家發明專利3項以上,其中2項轉化實施,取得顯著效果(以專利證書、轉讓協議和轉化效益證明為準)。
(四)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地方性法規、標準(規范)、規劃、生態環境體系建設方案、生態環境技術報告、重大信息化系統建設等,其成果經省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表彰或采用1項以上,或經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表彰或采用3項以上(附相關材料)。
(五)主持完成省以上重大工程項目的規劃、可行性研究,為解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而撰寫的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規劃報告4篇以上。通過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的論證并實施,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為解決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治理等技術難題,主持或作為主要參編人員編制技術指南等技術指導文件4篇以上,經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納或實施。
(六)發表本專業研究論文、著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限前三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獨立撰寫10萬字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其中在全國性或國際學術技術交流研討會上交流論文視同為公開發表論文)。
五、破格條件
對業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高級工程師,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符合現職稱規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現職稱2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可破格申報:
(一)獲本專業國家科學技術二等獎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前5名),或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前3名)。
(二)出版獨立完成的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1部(不少于15萬字),并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4篇(作為第一作者)以上。
六、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二)年度考核:對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年度考核合格次數達到5年以上掌握。
(三)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四)科學技術獎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被授權的行業學(協)會舉辦的各種專業評獎,及省職改辦認定的其他市(廳)級獎勵,是對專業技術人員在科學研究成果和業務工作方面突出業績和創新性的肯定,獎勵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和市(廳)級。
(五)本專業國家級獎項指由國家科技部頒發的獎勵(5個子項),省(部)級獎項指由省科學技術廳和國家各部委及授權的學(協)會頒發的獎勵,如: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省農業推廣獎、省山區創業將和大禹獎、安濟杯、全國優秀工程咨詢獎等。
(六)項目按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及市(廳)級;按來源分為下達項目和合同項目。本條件中的項目國家和省下達的項目分為三種: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項目任務書中會有明確說明;合同項目的分類,參照有關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根據其相當規模與技術復雜程度比照執行,并在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七)主持、項目負責人(含設計總負責人、施工總負責人、課題總負責人)是指負責該項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確定項目的總體設計方案,編寫工作大綱,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完成任務和解決關鍵技術問題及疑難問題,協調各專業工作,確定總進度計劃,并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撰寫成果總報告的人員,一般為項目第1名。參與主持、技術負責人一般為項目前3名,指參與者至少參加了該項目工作量的70%及以上,相關報審資料中應附有證明材料:總結、單位證明、項目實施過程中有本人簽字的相關資料等。技術骨干是指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關鍵工作,或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的人員,或分支專業技術負責人,一般為項目人員的前5名,對于大型項目為前7名。
(八)主要完成人: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貢獻者(該項科技成果自始至終從策劃、研發、試驗全程參加)。一般1-2人,較大綜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過5人。
(九)主要起草人員是指完成國家級任務的前5名、省級任務的前3名。
(十)公開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書號的學術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學科領域內從事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撰寫的在理論上有重要意義或實驗上有重大發現的學術研究成果,不包括編著。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正式學術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收錄的期刊。論文應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論文信息的檢索,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
(十一)在“四、業績成果條件”中,同一事項若同時符合條件中幾個條款,僅認可其滿足最前面的一個條款,不累計。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環保專業比較少,還是比較好選擇的,不像建筑一類的,小專業太多了,太雜了,像我們這種給排水,污水處理專業的,就不喜歡選擇建筑,太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