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1.1水產專業主要包括海洋漁業、漁業資源、海水養殖、淡水漁業、水產品儲藏與加工、制冷與冷藏、漁政等。 1.2本標準作為從事水產生產與科研、技術 ………
1.適用范圍
1.1水產專業主要包括海洋漁業、漁業資源、海水養殖、淡水漁業、水產品儲藏與加工、制冷與冷藏、漁政等。
1.2本標準作為從事水產生產與科研、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服務、技術管理以及漁政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的評審依據。
2.基本條件
申報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2.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為水產事業的發展服務。
2.2在任現職期間,歷年業績考核均應達到“稱職”以上。
3.學歷和資歷
3.1申報工程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學歷或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3.2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3.2.1獲得博士學位,確定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二年以上。
3.2.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3.2.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五年以上。
4.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4.1評審工程師資格,應注重考查申報人員是否比較全面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水平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是否了解與本專業相關的知識,以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不斷補充、更新知識的程度。根據從事的專業特點,在具體科目上可以有所側重。
4.1.1各分支專業必備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a.海洋漁業專業:工程力學、工程流體力學、電路與電子技術、無線電導航、船藝、地文航海、天文航海、海洋學、漁場學、海洋法與漁業法規、漁具材料工藝學、漁具漁法學等。
b.漁業資源專業:漁業生物統計學、水文學、水生生物學、漁業經濟管理、海洋法與漁業法規、漁業資源生物學、魚類學、漁業資源評估、漁政管理等。
c.海水養殖專業:海洋學、海水化學、海洋生物學、魚類學、貝類學、藻類學、遺傳學、餌料生物培養學、海產動物增養殖學、海藻栽培學、海產動物疾病防治學等。
d. 淡水漁業專業:淡水水化學、生物化學、水生生物學、魚類學、魚類生理學、遺傳育種學、池塘養魚學、魚病學、淡水捕撈、內陸水域魚類增養殖學等。
e.水產品儲藏與加工專業:生物化學、物理化學、食品微生物學、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分析檢驗、水產品加工工藝學、水產品綜合利用工藝學、罐頭食品工藝學、食品冷凍工藝學。
f.制冷與冷藏專業:機械原理與零件、工程流體力學、電路與電子技術、工程熱力學、傳熱學、制冷原理與設備、制冷裝置及其自動化、食品冷凍工藝學、冷庫建筑。
g.漁政專業:法學概論、民法與刑法、辦案程序與司法文書、海洋法與漁業法規、漁業資源生物學、水文學、魚類學、漁業水域環境監測與保護、漁業資源評估與管理、漁政管理。
4.1.2相關知識
a.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的科技現狀與發展趨勢及與本專業有關的主要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標準等。
b.了解全面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
c.了解與本專業有關的市場營銷、技術經濟分析、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基本知識。
d.熟悉計算機應用知識,能結合工作上機操作。
4.2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注重考查申報人員是否全面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是否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理論與知識,以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不斷補充、更新知識的程度,且對本專業的某一分支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和獨到的見解。
4.2.1各分支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除掌握4.1.1條規定的條款外,還應按從事的專業分別熟悉以下科目:
a.海水養殖、淡水漁業專業:水產資源、生態、育種、疾病防治、營養及飼料、生物工程、水環境污染與保護、養殖機械、養殖工程及與本專業有關的科技信息等。
b.海洋漁業、漁業資源和漁政專業:水產資源、生態、品種、漁業資源經濟學、漁具漁法、國際漁業、漁船駕駛、輪機、航海、無線電及與本專業有關的科技信息等。
c.水產品儲藏與加工、制冷與冷藏專業:食品發酵工藝、食品微生物、食品營養與衛生、熱工測試技術、船舶制冷裝置、自動化技術、加工機械、食品包裝及與本專業有關的科技信息等。
4.2.2相關知識
a.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的科技現狀與發展趨勢及與本專業有關的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標準等。
b.熟悉全面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
c.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市場營銷、技術經濟分析、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基本知識。
d.掌握計算機原理,能夠運用計算機對本專業相關的數據、信息等進行收集和分析處理。
5.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
5.1評審工程師資格應側重從以下幾方面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查。
5.1.1具備以下工作能力:
a.能主持或組織制定本行業、本系統、本地區或本單位的生產和技術工作的短期和中長期發展規劃。
b.能起草開題報告,提出研究實驗方案,能獨立撰寫技術文件、工作總結,并能負責校正或審核本專業的技術文件、圖紙等。
c.能夠較好地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承擔一定技術難度的項目和解決本專業工作中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d.具有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
5.1.2在擔任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職務期間,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并較好地完成過下列工作之一:
a.曾參加市、區、縣、局或區域性的水產某一分支領域的區劃、戰略、決策等綜合性研究工作,并在其中承擔某一重要專項研究任務,或主研過單項水產工程技術及軟科學研究工作。
b.作為技術骨干曾參加部、市級水產方面的技術開發與推廣,技術引進、技術服務、技術管理等項目二項以上;或組織較大的技術設備引進、制訂技術改造方案一項以上,并負責組織實施。
c.曾參加國家級科技項目或重點推廣項目一項以上;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過市先進水平或填補市內空白的推廣項目。
d.參加撰寫部、市級或行業性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定或管理辦法等技術文件。
e.作為技術骨干參加對新技術、新品種、新工藝等的可行性論證,提出正確決策意見,并參加組織引進實施及推廣工作;或參加三種型號250馬力以上新型漁船的檢驗及試驗工作。
f.參加完成不同類型的新技術、新成果開發;或參加1000噸以上的冷庫設計建造;或參加水產養殖與苗種繁育等方面某一技術難題的攻克,并得到推廣應用,產生經濟效益。
g.參加調查研究,及時發現解決生產中存在的較復雜的技術問題,并負責組織試驗、示范和產前、產中、產后技術服務工作,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5.2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側重從以下幾方面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查。
5.2.1具備以下工作能力:
a.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業務管理能力,能協調好本專業及與相關專業間的技術管理問題,或能從技術上分析、處理好有關事故和漁業糾紛。
b.全面掌握技術操作規程,并能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解決本專業工作中的復雜或關鍵性技術問題。
c.熟練掌握本行業、本地區的水產自然資源、品種優勢、生產條件、市場情況和有關信息等。
d.能對工程師進行指導和培訓,具有審核其承擔的生產、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服務和技術管理等項目的能力。
5.2.2在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期間,較好地完成過下列工作之一:
a.主持或主研市、區、縣、局或區域性水產專業某一分支領域的區劃、規劃、戰略、決策等綜合性研究;或主持單項水產工程技術及軟科學研究。
b.獨立承擔或組織制定本專業的區域性調查研究、發展規劃和生產、技術開發、技術推廣的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或進行技術指導。
c.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引進國內外較大的技術項目、重要技術設備、新品種和新工藝等工作,提出可行性論證報告或決策意見,制訂先進的測試方案,組織引進,指導試驗、示范和推廣,并取得良好效果。
d.主持并參加部、市級水產方面的科技開發、技術推廣、技術引進、技術管理和技術服務等項目;或主持過三種型號400馬力以上新型漁船的檢驗及試驗工作。
e.主持并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過國家、部、市級科研項目。
f.主持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參加撰寫、審核部、市級或行業技術性標準、規范、規程、規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政策、法規、條例等技術文件。
g.曾完成不同類型的新技術、新成果開發與推廣;或參加3000噸以上冷庫的設計建造;或承擔水產養殖與苗種繁育等方面某一重大技術難題的攻克,并得到推廣應用,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h.組織有關技術力量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并解決了生產中存在的復雜技術難題,主持過區、縣、局以上本行業技術承包、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工作。
6.業績成果
6.1評審工程師資格應全面考查申報人員在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期間,所取得的下列業績成果:
6.1.1在科學研究、生產開發、技術推廣、技術服務和科技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作為技術骨干參加完成某一分支領域部、市級綜合性研究與宏觀分析重大項目一項或主研單項水產工程技術及軟科學項目二項,撰寫出研究報告,經同行專家驗收鑒定,達到了科研合同要求,或被有關單位采用,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b.在水產科研與生產、技術開發、技術推廣等工作中,成績突出,獲部、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額定人員)或區、縣、局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一項、三等獎二項(額定人員)(含相當級別的獎勵,下同)。
c.作為前三名技術骨干參加開發出一項以上新技術、新成果或新產品,或攻克一項本專業領域中的技術難題,或參加四項以上新技術、新成果或新產品的檢驗及試驗,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d.作為主要成員在完成組織和指導技術開發、成果轉化、拓寬市場、質量檢驗、技術服務等工作中,連續三年業績突出,經實踐檢驗,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1.2撰寫下列著作或論文之一:
a.作為主要撰寫人撰寫過二篇以上技術報告。技術報告要求有學術見解和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
b.作為主要撰寫人在市級學術會議或國家批準出版的科技刊物(公開發行、內部發行或批準印刷的期刊)上,發表過與本專業有關的論文一篇以上,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
c.出版過與本專業有關的著作或譯著,獨立撰寫或翻譯部分不少于一萬字以上。
d.參加技術手冊(公開出版)的編寫工作,在編寫工作中為編委會的主要成員,并直接撰寫了其中的某二個章節。
e.作為主要成員完成本專業部、市級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等并被主管部門批準采用。
6.2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全面考查申報人員在擔任工程師職務期間,所取得的下列業績成果:
6.2.1在科學研究、生產開發、技術推廣、技術服務和科技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主持或主研完成水產某一分支領域部、市級綜合性研究與宏觀分析重大項目一項,或單項水產工程技術及軟科學研究項目三項,研究成果經同行專家驗收鑒定,公認具有國內先進水平,并被有關單位采用后,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b.在水產科技與生產、技術開發和技術推廣等工作中,成績顯著,獲得部、市級科技進步二等獎(額定人員)一項;或部、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額定人員)二項以上;或區、縣、局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二項以上的項目負責人。
c.主持開發了二項以上科技新成果或新產品,其中一項被列為部、市級推廣項目;或攻克了本專業領域中的重大技術難題二項以上,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主持八項以上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的檢驗及試驗,取得較大成績。
d.在完成組織和指導一個大中型單位的技術開發、成果轉化、拓寬市場、質量檢驗、技術服務等工作中,措施得力,連續四年成績顯著,經實踐檢驗,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2.2撰寫下列著作和論文之一:
a.作為第一撰寫人,撰寫過二篇以上重要的技術報告。技術報告要求有獨到的學術見解,并經專家評議,公認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b.作為第一撰寫人在市級學術會議或國家批準出版的學術刊物(公開發行、內部發行或批準印刷的期刊)上發表二篇以上本專業或與本專業有關的論文,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
c.出版過與本專業有關的著作或譯著,獨立撰寫或翻譯部分不少于五萬字以上。
d.主持完成部、市級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定、管理辦法等技術文件,并被主管部門批準采用或作為主編或副主編主持技術手冊(公開出版)的編寫工作,并直接撰寫五萬字以上。
7.外語水平
7.1申報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應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取得全市統一考試合格證書。
7.2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應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取得全市統一考試合格證書。
8.破格晉升條件
對確有真才實學、能力較強、貢獻較大的水產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學歷和資歷”條件的限制,破格申報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
8.1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
8.1.1具備規定學歷和本文規定的其他條件而資歷不夠條件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獲部、市級科技進步二等獎(額定人員)一項或三等獎(額定人員)二項以上,或區、縣、局科技進步一等獎二項以上的項目負責人。
b.獨立承擔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在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的開發、拓寬市場等各項水產專業技術工作中,取得了可以考核的顯著效益(附有關證明材料),并得到局級主管部門的認可。
8.1.2具備規定資歷而學歷不夠條件者,除符合8.1.1條款要求的條件外,還必須通過二門以上相應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考試合格。
8.2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
8.2.1具備規定學歷和本文規定的其他條件而資歷不夠條件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經部、市級以上部門批準的中青年科學技術專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b.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一項或部、市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一項,二等獎二項、三等獎三項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c.主持或獨立承擔的科研課題經同行專家鑒定確認填補了國內空白或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并被認為在理論上有創新或有重大實用價值;或在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的開發、拓寬市場等各項水產專業技術工作中取得了特別顯著的效益,并得到市、部級主管部門的認可。
8.2.2具備規定資歷而學歷不夠條件者,除符合8.2.1條款要求的條件外,還必須通過相應專業知識考試合格。
9.其他
9.1本標準中所列學歷均指水產專業及相近專業學歷。
9.2后取學歷人員可參照本標準申報相應級別的技術資格。
9.3本標準中所列業績成果均應附有相應的證明材料。
9.4本標準適用于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其他性質的單位可參照執行。
來自天津市客戶的評論:請問熊老師,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說,我們這種普通單位上班的,是不是沒有論文和專利基本就沒戲了呢?感覺去年申報的時候,尤其是專利,沒有專利的基本都淘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