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1.1電氣工程專業主要指與電能的生產、傳輸、使用有關的器材與設備制造、轉換控制、信息處理、系統運行等工程技術及其管理的專業,是傳統的電工技術與現代科 ………
1.適用范圍
1.1 電氣工程專業主要指與電能的生產、傳輸、使用有關的器材與設備制造、轉換控制、信息處理、系統運行等工程技術及其管理的專業,是傳統的電工技術與現代科學技術相結合而形成的專業。
電氣工程可按電氣裝置、用電系統、電工材料等方面分為:電機與電器、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等三個專業方向。
1.1.1 電機與電器專業方向包括:
a.發電、輸變電、配電裝置、網絡系統、高壓技術等。
b. 各種電機,含交流電機、直流電機、微特電機等及各種變壓器。
c.各種電器,含通斷、調節、控制和保護電器與設備的各種器件與裝置。
d.其他各類電氣裝置,如:電動工具、電加工設備、電加熱設備、電光源、電池、日用電器等。
e. 電力電子裝置及其器件。
1.1.2 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方向包括:
a.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技術。
b. 計算機控制與應用技術。
c.生產過程自動化技術。
1.1.3 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方向包括:
a.電線電纜。
b.導電材料。
c.半導體材料。
d.電絕緣材料和其他電介質材料。
e.磁性材料。
f.其他電工材料(例如,熱敏材料等)。
1.2 電氣工程專業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電氣產品和成套設備的研究,設計、工藝、標準化、制造、試驗、運行、維修,技術引進產品的消化吸收及相應的技術管理。
從事電氣工程專業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申報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時,必須依照下列條件進行評審。
2.基本條件
2.1 申報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2 在任現職期間,歷年業績考核均應為“稱職”標準以上。
3.學歷和資歷
3.1 申報工程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3.2 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獲得博士學位,確定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二年以上。
b.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c.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五年以上。
4.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4.1 評審工程師資格應考查其是否比較全面系統地掌握了本專業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水平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以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知識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據從事的專業和設計、制造產品的特性,在具體科目上可以有所側重。
4.1.1 基礎理論知識
a.電機與電器專業:電工原理、電子技術基礎、材料力學、電工材料學、機械零件與機械原理、電機學與電器學基本原理知識、現代控制理論、微機原理與應用等。
b. 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電工原理、電子技術基礎、機械設計基礎、,材料力學、理論力學,工程力學、現代控制理論、反饋控制理論、微機原理及應用、自動控制原理、電子測量技術、數字信號處理、電氣工程中的數理統計等。
c.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電工學、電子學、電機學、介質物理、介質化學、電工材料學與電子材料學基礎知識、絕緣材料基本理論知識等。
4.1.2 專業知識
a.電機與電器專業:機械設計、高壓技術、電機與電器結構設計、現代測試技術、自動控制技術、現代設計方法,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自動化、工廠供電、電力系統自動裝置等。
b.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電機與拖動、電力拖動自控系統、模擬信號系統、檢測電子線路、微機控制技術、自動化儀表及過程控制、工廠供電、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自動化、最優控制原理及應用、系統辨識原理及應用、集散控制系統、微機操作系統、計算機網絡、計算機模擬技術、電力系統自動裝置等。
c.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材料制造工藝基礎知識、絕緣材料實驗、電纜結構設計理論,電纜工藝、高壓技術理論、現代測試技術、電工材料專用設備知識等。
4.1.3 相關知識
a.了解本專業產品或控制系統的主要服務對象的生產過程及其對本專業產品或控制系統的各項技術與質量要求。
b.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發展狀況及趨勢、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及有關法規等。
c.了解全面質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論、方法。
d.了解與本專業工作有關的市場營銷、技術經濟分析、工業設計、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環境保護、可靠性分析等基本知識。
e.熟悉計算機操作系統,掌握計算機應用知識,能結合工作上機操作。
4.2、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考查其是否具有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以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知識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據從事的專業和研究、設計、制造的產品或控制系統的特性,在具體科目上可以有所側重。
4.2.1 基礎理論知識
按所從事的不同專業方向應分別具備4.1.1條規定掌握的基礎理論知識內容,并能根據專業發展不斷更新。
4. 2. 2 專業知識
a.除按所從事的不同專業應分別具備4.1.2條規定掌握的專業理論知識外,還應對其研究、設計、制造的產品(包括單初,和成套設備控制系統等)所涉及的主要專業理論有比較深入的研究,并對某一分支的技術領域有獨到見解或專長。
b.比較熟練地掌握二種現代設計方法,重點是計算機輔助設計,優化設計,可靠性設計和價值工程等。
4.2.3 相關知識
a.熟悉本專業產品或控制系統的主要服務對象的生產過程及其對本專業產品或控制系統的各項技術與質量要求。
b.熟悉本專業國內外技術水平和發展趨勢及與本專業相關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及有關法規等。
c.熟悉全面質量管理的概念和理論、方法。
d.熟悉計算機原理及網絡技術,能夠運用計算機對本專業相關的數據、信息進行收集和分析處理,或能夠組織引進計算機輔助設計應用軟件。
e.熟悉其他與本專業工作有關的基礎知識。
5.實踐經驗和工作能力
5.1 評審工程師資格應側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其進行考查:
5. 1.1 能夠比較好地運明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承擔一般技術難度的研究、設計、制造任務和解決電氣工程專業技術領域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a.從事電機:與電器專業技術的人員,能夠獨立完成產品和零部件的測繪、制圖和設計工作。能夠獨立完成相當于常壓下普通交直流電機或接觸器、斷路器等一般難度的電機電器產品設計和比較復雜的生產工藝工作。或能夠獨立完成相當于中型企業輸
變電系統設計工作。
b.從事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技術的人員,能夠獨立完成相當于萬能銑床等機械設備的電力拖動系統和繼電器、接觸器控制系統的設計;或能獨立完成一般技術性能的直流雙閉環調速系統的設計;或能設計用單板機或可編程序控制器的自動控制系統;或能獨立完成設計其他一般技術難度的電力拖動系統和自動控制系統。
c. 從事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技術的人員,能夠獨立完成一般技術要求的電力電纜、通訊電纜、橡套電纜及電器設備安裝線、漆包線等生產工藝的編制。掌握傳統的電線電纜及電工材料的研制方法。并能獨立解決生產中出現的關鍵工藝問題。
5. 1.2 能夠正確運用通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具備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開發新產品的能力。
5. 1.3 具備一定的分析、判斷和總結能力,能夠參加中等規模項目的立項調查、局部方案論證、引進項目的技術談判、實驗研究、技術推廣和市場調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獨立承擔某一方面工作。
5.1.4 能起草開題報告,提出研究設計方案。能獨立編寫技術文件、工作總結,并負責校正或審核本專業的文件圖紙。
5.1.5 具有在技術工作中協調解決一般技術問題的能力。
5.1.6 具有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
5. 1. 7 有一定的電氣產品或控制系統的設計開發的實踐經驗,較好地完成過下列工作之一:
a.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過國家或市(部)級重點電氣產品或工程成套控制系統的設計、研制工作,并在其中獨立承擔中等技術難度的部分項目的科研設計任務。
b.獨立承擔一項以上中型電氣工程成套設計。
c.獨立承擔完成二項以上一般技術難度電氣產品和比較復雜的元器件的設計。
5.2 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側重以下幾個方面對其進行考查:
5.2.1 能夠熟練地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解決電氣工程專業技術領域內重要或關鍵技術問題。
a.從事電機與電器專業技術的人員,能夠完成具有特殊性能(例如:高溫、高壓、大容量、耐腐蝕、低功耗、低振動等)要求的電機電器產品設計工作;或能夠完成相當于大型企業輸變電系統設計工作;或能夠完成具有特殊性能要求的成套工程設計工作。
b.從事電力拖動與自動控制專業技術的人員,能夠完成相當于重型立式車床、龍門刨床等復雜程度的電力拖動和閉環自動控制系統的設計;或能夠完成交流電機變頻調速系統,數控裝置等復雜的電力拖動及自動控制系統的設計。
c. 從事電線電纜與電工材料專業技術的人員,能夠完成具有特殊性能要求的電力電纜生產工藝的編制,能夠正確選擇和定量計算高壓電纜設計參數;或能夠完成具有特殊性能的電線電纜成套工程設計工作。
5.2.2 能夠熟練地運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具有研究、開發設計或引進消化吸收技術難度較高或復雜的電氣產品的能力。
5. 2.3 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能夠完成較大規模項目的立項調查,總體方案論證、實驗研究、技術推廣或市場調查等工作。
5.2.4 在產品或工程成套控制系統開發設計中有創新精神,能不斷地對產品或控制系統的設計提出新構思、新方案或對其控制原理有突破性見解,并經實施后取得良好效果。
5.2.5 具有在實際工作中協調解決重要技術問題的能力。
5,2.6 具有指導工程師、研究生完成研究、開發和設計,并能審核工程師完成的技術成果,承擔對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技術鑒定工作的能力。
5.2.7 有比較豐富的電氣產品或控制系統研究、開發、設計、生產的實踐經驗,較好地完成過下列工作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國家或市(部)級及對行業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重點產品或控制系統的設計、研制工作。
b. 完成過二項以上中型工程成套控制系統設計或作為主要技術骨于完成一項大型工程成套控制系統的設計工作。
c.完成二項以上技術密集、復雜的電氣產品或具有獨特性能的元器件的設計工作。
d.完成二項以上重點工程成套控制系統的核心控制部件或單機的設計工作。
5. 3 從事系統運行、維護及技術管理的技術人員申報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其實踐經驗和工作能力的條件可分別參照《設備工程》、《工業工程》標準中有關條件并應符合本標準的有關規定。
6.業績成果
6.1 評審工程師資格應全面考查其在擔任助理工程師期間所取得的工作實績,并應符合以下條件:
6.1.1 在科研、設計或工藝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參加完成國家、市(部)級重點項目和對行業發展有促進作用的重點科研、設計項目的部分工作,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b.承擔完成的科研、開發、設計項目,經同行專家評議,并經實踐檢驗,公認在整體設計或重要部件設計中有獨特的創造性和新穎性。
c.承擔完成二項具有一般技術難度和比較復雜的科研、設計或引進消化吸收項目的設計,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d.承擔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完成的科研、設計項目,獲得過市(部)級科技進步獎,或獲得過市(部)級科技成果獎、新產品獎等一項以上。
6.1.2 撰寫以下著作或論文之一:
a.撰寫二篇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技術論證報告、技術總結等。技術報告要求有學術見解,調研、設計、測試的主要數據齊全準確、結論正確、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具有一定的價值。
b. 作為第一撰寫人,在市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或在國家批準出版的科技期刊(公開發行、內部發行或批準印刷的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論文,論文要反映其應具備的技術水平和寫作能力。
c. 作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
d.參與制定企業技術標準(規范),其中獨立承擔撰寫的內容不少于二個章節,以上標準(規范)均已被主管部門采納并批準實施。
6. 2 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全面考查其在擔任工程師職務期間所取得的工作實績,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6.2.1 在科研、設計或工藝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一項以上國家、市(部)級重點項目或對行業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的重點項目,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b.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一項以上復雜的、技術密集的科研、設計、工藝項目。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獨特的創造性和新穎性。
c.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一項大型成套項目的設計工作,或完成-二項中型工程成套項目的設計工作,經專家鑒定符合要求,并經實踐檢驗,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d.獨立完成二項以上難度較高的和復雜的電氣產品的科研、設計或引進消化吸收設計的項目,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e.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的科研、設計項目獲得過國家、市(部)級科技進步獎一項以上,或獲得過市級科技成果獎、新產品獎二項以上。
6.2.2 撰寫以下著作或論文之一:
a.作為第一撰寫人。撰寫二篇以上重要項目的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或技術總結等。技術報告要求有學術觀點,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結論正確,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b.作為第一撰寫人,在市級專業學術會議或國家批準出版的科技期刊(公開發行、內部發行或批準印刷的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論文,論文要反映其應具備的學術水平和寫作水平。
c.作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
d.負責或作為主要撰寫人參加過《技術手冊》(公開出版)的編寫工作。
7.外語水平
7.1 申報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應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的標準經全市統一組織的考試合格。
7.2 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應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的標準經全市統一組織的考試合格。
8.破格晉升條件
為廣開才路,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本標準第三部分“學歷和資歷”以外其他各項條款及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不受“學歷和資歷”規定的限制,破格申報。
8.1 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
8.1.1 學歷夠條件而資歷不夠條件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獲市(部)級科技進步獎或其它同檔次成果獎的主要負責人。
b.獨立承擔或作為主要負責人設計出的產品或開發的新技術在降低成本、扭虧增盈、提高質量、開拓市場等方面取得了可以考核的顯著效益(附有關材料),并得到市級主管部門的認可。
8.1.2 資歷夠條件而學歷不夠條件的,除符合8.1.1條款要求外,還必須通過二門以上相應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考試合格。
8.2 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
8.2.1 學歷夠條件而資歷不夠條件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經省部級以上部門批準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專家,或經國家批準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b.獲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的主要負責人,或獲市(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及其他同檔次成果獎的主要負責人。
c.負責設計的產品成為本行業的更新換代產品,或成為市(部)級主管部門推薦使用的產品。
8.2.2 資歷夠條件而學歷不夠條件的,除符合8.2.1條款要求外,還必須通過相應的專業知識考試合格。
9.其他
9.1 本標準中所列學歷均指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歷;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為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歷后的累計有效年限。
9.2 后取學歷人員可參照本標準申報相應級別的技術資格。
9.3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機關及全民、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其他性質的單位可參照執行。
來自天津市客戶的評論:請問熊老師,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說,我們這種普通單位上班的,是不是沒有論文和專利基本就沒戲了呢?感覺去年申報的時候,尤其是專利,沒有專利的基本都淘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