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水人〔2018〕33 號
浙江省水利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浙江省水利專業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務仸職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水利(水電、水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廳直屬各單位,省級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職稱改革有關精神,我們制定了《浙江省水利專業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現印發給你們,文件 ZJSP18-2018-0007 — 2 — 請遵照執行。
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映,以便修訂完善。
浙江省水利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