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熟悉相關法律法規。長期在工業設計一線工作,工作業績突出,能獨立完成本專業復雜設計工作,具有較強的設計創新能力并取得較高價值的設計成果,獲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斷跟蹤和掌握本專業國內外最新設計動態、發展潮流和趨勢,并能開拓性地運用于設計工作實踐。有較強的用戶溝通和團隊協作能力,有培養和指導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工業設計、設計管理、設計支持以及與其相關聯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數累計達到同級任職要求的最低年限數量。
(五)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申報。
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一)作為主要參編人員完成省(部)級以上重點工業設計項目或課題的研究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參編人員完成市(廳)級重點工業設計項目、課題研究2項。
(二)作為主持或設計骨干,研發設計經省級相關部門組織專家鑒定的新品牌、新產品5項以上。
(三)作為負責人管理企業工業設計部門或工業設計項目3年以上,部門或項目設計產品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
(四)擔任被認定為市級以上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機構)的工業設計負責人或首席設計師3年以上,并在任職期內取得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五)主持解決工業設計相關關鍵性問題1項,取得重大突破,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得到省級工業設計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認可。
(六)參加國家級工業設計專業展覽、競賽、評選等獲獎1項以上,或省(部)級工業設計專業展覽、競賽、評選等獲獎2項以上。
四、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獲國內外重大工業設計專業獎項2項以上(產品已投產,以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為準)。
(二)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國內外重大工業設計專業概念設計獎項6項以上。
(三)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與工業設計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者實用新型專利3項以上,或者外觀專利(含版權)10項以上。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負責的2項以上工業設計項目通過省級資助工業設計成果轉化項目評審。
(五)獲得市場認可,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1.工業設計作品3件以上得到應用推廣,并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2.工業設計作品投放市場5件以上,并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六)正式出版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學術專著1部(獨著、合著,本人撰寫
6萬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發表具有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2篇以上(獨著或第一作者)。
(七)基層或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獲國家或我省工業設計專業獎項3項以上(產品已投產,以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為準)。
(八)基層或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負責的3項以上工業設計項目通過市級資助工業設計成果轉化項目評審。
(九)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作為負責人經營工業設計企業3年以上,帶領有1
2名以上專職設計人員的設計開發團隊,企業設計服務年營業收入達300萬元以上。
(十)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作為負責人管理企業工業設計部門或工業設計項目3年以上,部門或項目設計產品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
五、破格條件
對業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工程師,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符合現任職稱規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現任職稱2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破格申報:
(一)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國內外重大工業設計專業獎項4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
準)。
(二)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1.擔任大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主持解決2項以上工業設計相關關鍵性問題,取得重大突破,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得到省級工業設計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認可,填補了省內外技術領域空白。
2.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三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獨立撰寫10萬字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論文2篇以上。
六、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二)省(部)級:省是指行政劃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是指國務院的部、委、總局等。市(廳)級:市是指設區市,廳是指省政府的廳、局、委、辦等。
(三)年度考核:對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對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累計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五)“主持”是指在完成項目全過程中起支配、決定作用的組織者。“設計骨干”是指在完成項目全過程中起主要作用,在項目排名前3位的人員。“主要起草人員”是指完成國家級任務的前5名、省級任務的前3名。
(六)“國內外重大工業設計專業獎項”是指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蘆葦工業設計獎、德國iF、德國紅點(RedDot)至尊獎、德國紅點(RedDot)之星獎、美國IDEA和日本G-MARK,以及相當的其他國際工業設計獎項和省(部)級以上工業設計評比、競賽和評獎(具體由評委專家組認定)。
(七)“顯著的經濟效益”是指超額完成本單位或部門規定(或本地區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繳利稅的20%以上。“社會效益”是指通過利用某工作項目所產生的,經過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改善環境、勞動、生活條件、節能、降耗、增強國力等效益,以及有利于貫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有利于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效益。
(八)“學術專著”是指取得ISBN(國際標準書號)并公開出版發行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專業學術刊物”是指取得CN或ISSN刊號的專業學術刊物。“核心期刊”是指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收錄的期刊。論文應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論文信息的檢索,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
輯、論文集。
(九)在“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中,同一事項若同時符合條件中幾個條款,僅認可其滿足最前面的一個條款,不累計;在“四、業績成果條件”中,同一事項若同時符合條件中幾個條款,僅認可其滿足最前面的一個條款,不累計。
(十)基層專業技術人員:指縣級(不含)以下從事工業設計專業工作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