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審期間工作變動是否會影響被評審者職稱的獲得,是一個職稱評審人員、評審對象以及單位管理人員都關注的問題。根據《公務員職稱制度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在職稱評審期間發生的工作變動如職務變更、工作崗位調動等,不會影響被評審者職稱評審的結果。
在職稱評審期間,評審對象需要提交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科研論著、項目、成果等評審依據。這些評審依據一旦提交,就確定了評審對象的職稱評審條件和水平。
無論評審對象的工作職務和崗位之后是否發生變化,這些已提交的評審依據不會發生實質性變化,它們仍然能夠客觀反映出評審對象在評審依據提交時的專業技術能力水平和職稱要求。因此,在評審期間工作變動不會改變評審對象已具備的職稱條件,不會影響其職稱評審結果。
但是,工作變動可能會對評審對象下一輪的職稱評審產生影響。
比如,工作崗位發生調動,新的工作崗位的要求與職稱評審條件不相匹配,這可能會對下一輪職稱評審提出更高要求,使評審對象的職稱評審難度加大。又比如,工作職務發生變化,取得較高職務,這可能為下一輪職稱評審創造更好條件,有利于評審對象獲得更高職稱。
綜上,在職稱評審期間發生的工作變動不會對本輪職稱評審結果產生影響。
但是工作變動可能會對下一輪職稱評審提出不同要求,對被評審者的職稱評審產生正面或負面影響。對此,評審對象應提前做好充分準備,彌補工作變動可能帶來的影響,確保達到下一輪職稱評審的條件和要求。單位管理人員也應把握好職稱評審和工作管理的關系,促使兩者的銜接,為職稱評審創造良好環境。只有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到既保證工作變動的順利進行,又不影響職稱評審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