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職稱評審上級職稱的計算問題是所有選擇職稱晉升的人才都擔心的,因為現在職稱評審有一個很特殊的情況就是職稱證書上是有一個時間的人才拿到證書又是另外的一個時間,那么這個時間可能人才會有糾結,咱們詳細說一下這個問題!
其實對于這個時間問題,熊老師認為人才不必太過糾結,因為在今年的河北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中,已經有了明確的說法就是經過評審取得的職稱,從評委會通過之日計算,這個從評委會通過之日,其實從職稱評審表上還有職稱證書上都有那個授權的時間和蓋章的時間,這兩個時間基本是一致的,您就按照這個時間來計算就沒有問題,不用按照您證書拿到的時間,因為您拿到證書一般是來年的3月份到4月份,沒有必要按照這個時間算,因為按照這個時間走的話,就已經跨了小半年了,對人才評職稱來說不是很有利!
在2023-01-13,河北人才網公布的河北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中第四十八條:職稱取得時間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經評審取得職稱的,從評委會通過之日起算;
(二)經考試取得職稱的,從考試最后一科通過之日起算;
現在您知道職稱評審上級職稱的計算時間是什么時候了嗎?有任何職稱評審的問題,問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