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
一、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中的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消防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2〕56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工程師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06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條例》(國務院令第 184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
一級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工程師
二級注冊建筑行業內所有從業人才:助理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監理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 2006 年第 147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房地產估價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造價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建人〔2018〕67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
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工程師
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城鄉規劃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人社部規〔2017〕6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建造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
一級建造師:工程師
二級建造師:助理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設〔1997〕222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人社部發〔2019 〕16號)
對應職稱: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工程師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土木工程師( 巖土) 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人發〔2002 〕35號)
《注冊土木工程師( 水利水電工程) 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58 號)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3〕27 號)
《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7〕18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3〕26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3〕25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3〕24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環保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56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勘察設計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84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冶金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勘察設計注冊冶金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通知(國人部發〔2005〕85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勘察設計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86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機械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勘察設計注冊機械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87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拍賣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
對應職稱:助理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醫師執業資格
類別:準入類,對應職稱系列:衛生系列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 號)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 號)
對應職稱:
執業醫師:醫師
執業助理醫師:醫士
職業資格名稱:護士執業資格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衛生系列
文件依據:
《護士條例》(國務院令第 517 號)
《護士執業資格評比辦法》(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 2010 年第 74 號)
對應職稱:護師或護士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驗船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驗船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8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
A 級資格:工程師
B 級資格:工程師或助理工程師
C 級資格:助理工程師
D 級資格: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設備監理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3〕40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計量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國市監計量〔2019〕197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
一級注冊計量師:工程師
二級注冊計量師: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安全工程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
對應職稱: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助理工程師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執業藥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衛生系列
文件依據:
《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4 號)
對應職稱: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
職業資格名稱:導游資格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
對應職稱:助理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注冊測繪師
類別:準入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7〕14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 64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務院令第 291 號)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10 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
對應職稱:
中級:工程師
初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職業資格名稱: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3〕39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
高級:高級工程師
中級:工程師
初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職業資格名稱: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
文件依據: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發〔2010〕6號)
《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中組發〔2011〕25 號)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71號)
對應職稱:
中級:中級職稱
初級:初級職稱
職業資格名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會計系列
文件依據: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財會〔2000〕11 號)
《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8 號)
對應職稱:
中級:會計師
初級:助理會計師
職業資格名稱:資產評估師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規〔2017〕7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或助理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人職發〔1993〕1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 號)
對應職稱:
中級:經濟師
初級:助理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土地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土地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66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4〕13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4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
對應職稱:
房地產經紀人:經濟師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助理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51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工程師
機動車檢測維修士: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職業資格名稱: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人社部發〔2015〕59號)
《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
對應職稱: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工程師
公路水運工程助理試驗檢測師:助理工程師
職業資格名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衛生系列
文件依據:
《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 20 號)
《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 號)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 號)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 號)
對應職稱:
中級:主治(主管)醫師、主管藥師、主管技師、主管護師
初級:藥師、護師、技師
職業資格名稱:審計專業技術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審計系列
文件依據:《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評比規定》(審人發〔2003〕4 號)
對應職稱:
中級:審計師
初級:助理審計師
職業資格名稱:稅務師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90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或助理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出版系列
文件依據:《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評比暫行規定》(人發〔2001〕86 號)
對應職稱:
中級:編輯(技術編輯、一級校對)
初級: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
職業資格名稱: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統計系列
文件依據: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評比暫行規定》(國統字〔1995〕46 號)
《關于深化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16 號)
對應職稱:
中級:統計師
初級:助理統計師
職業資格名稱: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類別:水平評價類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3〕101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評比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
二、國家已取消的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名稱:質量專業技術人員
對應職稱系列:工程系列
文件依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評比暫行規定》人發〔2000〕123 號
對應職稱:
中級:工程師
初級: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職業資格名稱:企業法律顧問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人發〔1997〕26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國際商務師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評比實施辦法》(人發〔2002〕70 號)
對應職稱:
中級:經濟師
初級:助理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廣告專業技術人員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7〕116 號
對應職稱:
廣告師:經濟師
助理廣告師:助理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價格鑒證師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66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招標師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7〕63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物業管理師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95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管理咨詢師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管理咨詢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71 號
對應職稱:經濟師
職業資格名稱:礦業權評估師
對應職稱系列:經濟系列
文件依據:《礦業權評估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助理礦業權評估師、礦業權評估職業資格評比實施辦法》(人社部發〔2015〕65 號)
對應職稱:
礦業權評估師:經濟師
助理礦業權評估師:助理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