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學術成果都是那些?各級別需要幾項?
答:工程師在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條件:
作為參與人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或作為參與人完成在單位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發明專利、技術報告、設計文件、技術標準、行業工法、專著編著、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合同等,2項及以上。
高級工程師在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成果條件之一:
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發明專利、技術報告、設計文件、技術標準、行業工法、專著編著、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合同等,3項及以上。
補充說明: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認可,電子類期刊、綜合類期刊不認可,僅有錄用通知的、增刊類、副刊類的文章均不認可。目前封面有“核心期刊”字樣的認可。
學術論文:刊物在國家新聞出版署備案,個人論文在萬方、知網、維普網站可以查到。高級:作為第一作者的專業論文可以認可。中級:沒有排名要求。
專著:專著在國家新聞出版署備案。高級:作為第一著者認可。中級:沒有排名要求。
編著類:編著在國家新聞出版署備案。高級:只有主編、副主編認可。中級:主編、副主編、編委會均認可。
專利:只認可發明專利,沒有排名要求。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不認定為學術成果。
標準/工法: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及工法認可,沒有排名要求。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未發布的標準和工法不予認可。
設計文件:高級:只有作為竣工項目的總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的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等認可。中級:作為竣工項目的參與人、專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總負責人的設計文件均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