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申報人屬于中央在京單位,為何不能申報社會化職稱?
答:根據京人社專技發〔2016〕1號文件,中央在京單位可以評審職稱,應在本系統內評審職稱。
中央在京單位所屬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北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評審,由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北京市職稱評審委托函》,或經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后由本單位出具委托函,可參加本市職稱評審。
委托函需在個人申報時上傳到申報系統。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核準備案的《中央單位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備案目錄》中已備案的職稱系列(專業) 不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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