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報人網上提交
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在申報期間自行登錄評審系統: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根據本人申報需求選擇相應專業和評委會,按照政策及評委會材料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并上傳佐證材料附件。確認無誤后提交至用人單位賬戶進行審核。
(二)
用人單位審核、推薦和提交
1、用人單位對申報人所提交申報材料中的學歷信息、資歷信息、專業能力、業績成果、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歷年考核信息等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核實。
2、對經審查核實無誤的申報人,用人單位應組織不少于5人的推薦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提出推薦意見。推薦委員會贊成票達到總人數50%及以上的,確定為本單位擬推薦人員。
3、用人單位對擬推薦人員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資料需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系統中上傳。
(三)
職稱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和提交
職稱業務主管部門應再次審核申報人提交的各項申報材料,核對申報人的勞動關系確認權屬、崗位空額情況等,確認無誤后通過評審系統提交至評委會。
(四)
評委會審核和接收
1、評委會對評審系統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申報人是否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申報和佐證材料是否齊全、單位崗位數額是否符合要求等。
2、對不滿足申報條件的申報材料,評委會將注明原因直接退回申報人;對符合申報條件但提交材料不充分的,提出修改完善要求后退回申報人,申報人應在修改截止時間前按要求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經用人單位審核并提交至評委會再次審核,直至評委會接收。未能按修改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至評委會的,視為放棄本年度申報。
(五)
報送電子材料
評委會審核工作完成后,各職稱業務主管部門應于5個工作日內,在評審系統中提交委托評審函(附報評人員名冊),評委會將以此名冊為準提交專家評議。
(六)
組織專家評審
評委會對最終確認提交專家的申報材料進行分類、匯總、排序,按照相關政策要求隨機抽取一定數量在庫專家組織召開本年度評審會議。評審專家對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專業能力、業績成果等材料進行審閱評議,之后專家以無記名方式投票,贊成票數達到出席專家數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計為通過。
(七)
評審結果公示
評審結束后,評委會將及時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和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天津人事考試”版塊“通知公告”欄目中,對評審通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設立公示期并公布聯系方式,接受社會監督。
(八)
獲取電子證書
公示期間無異議或接到舉報經核實不屬實的,評委會將在評審系統中向市職稱工作辦公室提交通過人員信息,由市職稱工作辦公室核發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電子職稱證書及電子《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補齊個人承諾簽字及單位公章后交存檔部門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