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答記者問
實施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加強研究生層次中小學教師培養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答記者問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實施辦法》有關內容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實施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7年起,國務院依托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施師范生免費教育政策。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將“師范生免費教育”改稱“師范生公費教育”,并調整了履約任教期限。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入學前簽訂協議,在學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免學費、住宿費,享受生活費補助),畢業后需履約任教不少于6年。截至2023年,6所部屬師范大學累計招收公費師范生15萬人,畢業生履約任教率超過90%,其中約90%在中西部任教,為基礎教育一線補充了一大批優質師資,在吸引優秀人才從教、推動教育均衡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
師范大學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
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普及化和基礎教育改革發展,越來越多的中小學包括中西部地區的中學將碩士研究生作為教師招聘學歷要求,但同時,我國中小學研究生以上學歷教師占比與國際水平仍有差距,且中西部與東部差距明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建設教育強國最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健全中國特色教師教育體系,大力培養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特別指出要加強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大力推動研究生層次教師培養,增加教育碩士招生計劃,向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傾斜。
為落實中央指示精神,優化師范生公費教育制度,以教育家精神為引領,吸引優秀人才從教,進一步形成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促進教育公平與質量提升,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實施辦法》,經報國務院批準,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施行。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二、請介紹一下《實施辦法》的研制過程?
答:教育部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高素質教師隊伍的新要求,著力深化教師培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開展政策績效評價與調研,全面分析近十年來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的成效與不足。多次召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代表和部屬師范大學參加的專題調研座談會,并通過電話調研、實地走訪等,了解區縣教育局、中小學校對相關政策的意見。在此基礎上,與財政部等部門反復研商,基于2018年印發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完善,經相關部門會簽同意,呈請國務院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轉發。
三、《實施辦法》的主要政策內容有哪些?
答:《實施辦法》分為總則、選拔錄取、分段培養、履約任教、激勵措施、條件保障、附則等七個部分,共28條,對部屬師范大學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做了系統全面規定。
一是總則(第1—3條)。明確培養宗旨、對象范圍與履約基本要求。二是選拔錄取(第4—6條)。明確重點服務地域、提前錄取政策,以及在校期間進入、退出的規定等。三是分段培養(第7—8條)。明確免試讀研轉段考查、本研銜接設計教學的培養實施環節。四是履約任教(第9—16條)。明確履約任教具體要求、根據排序選擇定向地(市、州、盟)流程,以及違約懲處辦法等。五是激勵措施(第17—20條)。明確學業獎勵、專業發展、農村任教等方面的支持舉措。六是條件保障(第21—27條)。明確履約任教有編有崗、全面提高培養質量、督導檢查強化落實等保障措施。七是附則(第28條)。明確政策施行時間、過渡政策及其適用范圍等。
四、從“師范生公費教育”到“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在哪些政策方面進行了改進和完善?
答:《實施辦法》以本研銜接整體提升培養層次為重點,以定向地(市、州、盟)深入推進省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為關鍵,以不同階段的學習激勵為杠桿,以強化履約任教要求為保障,示范引領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教師培養模式改革,強化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補充。一是提升培養層次。在原有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免試攻讀非全日制教育碩士的基礎上,支持公費師范生免試攻讀全日制教育碩士后再履約任教。二是優化師資配置。在原有政策重點為中西部培養輸送教師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畢業生到中西部省會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區域任教,推進省域內優質師資均衡。三是強化履約要求。除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外,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畢業后需履約任教不少于6年,履約任教情況與信用記錄掛鉤。四是創新激勵機制。符合條件的公費師范生才能實現本研轉段。研究生一年級課程學習結束后,根據本科以來的綜合考核結果排序,按序選定履約任教地(市、州、盟)。通過綜合表現優秀者優先選擇的機制,激發學生學習動力。
五、為確保政策落地,《實施辦法》還提出了哪些保障舉措?
答:一是落實經費保障。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本科和研究生階段都享受“兩免一補”政策,財政資助覆蓋培養全流程,進一步激發公費師范生的使命感和榮譽感。此外,優秀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鼓勵學校設立專項獎學金,激勵學生刻苦學習。二是確保工作崗位。教育部根據各地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實際需要和部屬師范大學培養能力,商相關部門統籌制定每年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培養與教師崗位需求有效銜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各專業公費師范生履約任教的地(市、州、盟)范圍并報教育部審定。各地通過組織專項招聘,為每位畢業的公費師范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三是強化培養支持。各地、各部屬師范大學構建地方政府、中小學與高校合作機制,集中最優質的資源用于公費師范生培養,并建立畢業生職后專業發展跟蹤服務機制,將人才培養與使用相結合,有計劃地培養本研銜接公費師范生成長為基礎教育領軍人才、中小學校領導人員。四是明確部門分工。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做好公費師范生招生培養、就業落實、履約管理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相關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落實公費師范生專項招聘政策等工作。通過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確保落實。五是加強督導檢查。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將本研銜接師范生公費教育工作納入督導內容,加強督導檢查并通報督導情況。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并推廣經驗;對保障不力的省份將酌情削減其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