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一)獲省(部)級以上獎勵(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或市(廳)級科技成果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或三等獎3項 ………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獲省(部)級以上獎勵(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或市(廳)級科技成果一等獎1項以上或二等獎2項以上或三等獎3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獲國家發明專利1項以上,并轉化實施,或獲得本專業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并轉化實施,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專利證書、轉讓協議和轉化效益證明為準)。
(三)參加編寫省(部)級標準、規范、規程2項以上。
(四)參與主持完成大型土地整治、生態修復項目,直接經濟效益1000萬元以上(附效益證明)。
(五)主要參與完成國土規劃、調查、評價、權益、利用、保護等項目,其成果被縣級以上政府采用,并發揮重要作用(附政府采用文件、公告等,在鑒定驗收報告中附主要完成人員名單)。
(六)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限前三名,獨立撰寫不少于5萬字)公開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1部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其中在全國性或國際學術技術交流研討會上交流論文視同為公開發表論文);或獨立撰寫本人直接承擔項目的技術報告(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3篇以上。
(七)基層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負責人,組織過縣(市、區)級以上自然資源開發保護利用等相關項目2項以上。
(八)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負責人,自主研發的本專業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或企業自主項目的技術研究報告(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等10項以上。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老師,國土工程是不是交由國資委評審會審核呢?高級職稱評審的業績成果是不是準備兩篇論文和兩個實用新型專利是不是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