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一)獲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1項以上,或市(廳)級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獲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1項以上,或市(廳)級科技成果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參與主持完成大型1項以上或中型2項以上環保(污水、固廢、廢氣、土壤、噪聲、輻射等)工程,并驗收合格(以立項、驗收材料為準)。
(三)作為技術骨干主持或參與2億元以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并通過審批、市級以上區域環境綜合整治規劃1項以上并被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并采納(附采納依據)。
(四)主要負責生態環境管理工作,對所從事的工作提出重大改進意見2項以上,并被實踐應用的(提供相關材料)。
(五)參與主持編寫的重大環境監測、生態環境調查、生態環境規劃、生態環境評估等報告2項以上,并被行政主管部門采納的,或監測新技術推廣應用和監測儀器研制、改進等2項以上,并被實踐應用的(提供相關材料)。
(六)獲本專業國家發明專利1項(排名前3)以上或取得實用新型專利(排名第1)5項以上,或取得軟件著作權(排名第1)3項以上。
(七)作為技術骨干參與地方性法規、標準(規范)起草1項以上,或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生態環境技術報告、環境信息系統開發、監測方法研發等,其成果有2項以上經市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表彰或采用(提供相關材料)。
(八)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公開出版環保專業著作1部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環保專業論文2篇以上(其中在全國性或國際學術技術交流研討會上交流論文視同為公開發表論文)。
(九)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技術管理,各項技術參數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并取得明顯的經濟和環境效益(提供相關材料)。
(十)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主持編寫技術報告或調研報告等5項以上,并被市級政府主管部門采納應用。
(十一)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本職業務工作業績突出,獲得市級黨委政府或省級業務主管部門以上的表彰或獎勵。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老師,環境高級職稱的業績材料應該怎么準備呢?有工程還沒有驗收能作為項目業績材料用嗎?公司是個新公司,沒什么業績項目能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