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一)獲市(廳)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1項(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二)參與政府主管部門科技計劃項目、重大戰 ………
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獲市(廳)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1項(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參與政府主管部門科技計劃項目、重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技術改造項目1項并通過驗收,經濟社會效益明顯,整體技術水平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以上(以立項、鑒定材料為準)。
(三)獲得國家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或國家Ⅱ類知識產權2項以上核心技術的主要發明人(以證書為準)。
(四)參與研制開發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先進工藝技術及裝備、先進技術的引進與轉化成果、實(試)驗方法1項以上,項目成果達到成熟級,取得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以鑒定材料為準)。
(五)參與制定1項國家、團體、行業、地方標準或企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通過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并頒布實施(以主管部門備案文件為準)。
(六)參與完成2項以上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規劃、資金申請報告或項目設計、勘察、施工等技術工作,產生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以驗收材料為準)。
(七)參與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資金項目申請報告1篇以上;編制支撐關鍵技術研究的實驗方法、實驗規程、為標準制定提出的實驗研究報告1篇以上。
(八)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限前五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獨立撰寫2萬字以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其中在全國性或國際學術技術交流研討會上交流論文視同為公開發表論文)。
(九)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與企業主營業務核心技術研發和產品設計,并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須提供效益證明)。
(十)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技術轉移轉化、科技企業孵化培育、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與科技培訓、科技服務等工作,受到當地政府表彰。
(十一)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編寫地方科技發展報告或制定地方科技政策等,得到當地政府認可或頒布實施。
(十二)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與1項以上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項目并撰寫技術研究報告1篇以上。
(十三)基層及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主持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推廣,單項轉化科技成果收益10萬元以上(轉化收益及轉讓合同以科技部門登記為準)。
來自河北省客戶的評論:老師,我本科是化學工程,研究生是石油化工工程專業的,我想報石油化工工程專業的職稱用那個學歷合適呢?研究生寫的核心論文評職稱能用嗎?